灵性之书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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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术语外,我们还必须就另一个词汇达成共识, 因为这是道德学说的关键要素之一。由于该术语缺乏一个 公认的含义,所以曾引发过无数争议:这就是“灵魂”一 词。关于灵魂的本质,目前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究其根本, 皆源于每个人为这一名词所赋予的不同定义。一门完美的 语言,应该可以用一个专门的术语达表达每一种理念,从 而避免诸多歧义;也可以用一个专属的名词来定义每一种 事物,从而让一切清晰明了。

在某些人看来,灵魂是构成物质有机生命的本源;灵 魂不能独立存在,且死后会随即消亡。这种观点是纯粹的 唯物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信奉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肉 体一旦死亡,便不再拥有灵魂;这就好比坏掉的乐器无法 再演奏出音符一样。根据这一观点,灵魂乃是果,而非因。

而另一部分人则相信灵魂是构成智慧的本源;灵魂乃 宇宙元气,世间万物便是吸纳了宇宙元气之生物。这些人 认为,整个宇宙之中,唯有一个灵魂。这一灵魂会在各类 智慧生物的有生之年散发出自己的火花。待死亡之际,所 有的火花便会回归本源,重新聚合,犹如溪流江河汇入大 海,重返源头。这一理论显然有别于前面所说的观点。根 据这一理论,我们体内蕴含着一种比物质更为重要的东 西,一种死后仍然亘古留存的东西。然而从另一方面而言, 万事万物似乎鲜有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亘古留存;因为 我们独有的个性已不复存在,所以也不再拥有自我意识。 这一观点认为,宇宙的灵魂便是上帝,而每一个生物都将 成为上帝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泛神论的观点。

此外,还有一部分人认为,灵魂是一种道德存在,其有别于物质,亦独立于物质,且死后仍会保留其独有个性。勿庸置疑,这一概念最具有普遍性。因为这种在肉体死亡后依然存续的存在属于一种本能的信仰,它独立于任何特定的教义,并可见于文明化程度不尽相同的所有文化中。依据这一学说,灵魂乃是因,而非果,故属于唯灵主义的范畴。

撇开这几种观点孰优孰劣不谈,仅斟酌该问题涉及的语言学方面,对于“灵魂”一词的三种用法所包括的三种不同理念,我们需要分别为其指定不同的术语。如此一来,“灵魂”一词可能拥有三种含义,依据具体的定义,每一种含义从其代表的不同观点而言都具有正确性。

鉴于语言自身的关系,这三种不同的概念目前只能通过一个词汇来表达。为了避免混淆,实有必要对“灵魂”一词的三种含义进行逐一界定。具体选择哪个定义并不重要,因为这仅仅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问题;清晰明确才是关键所在。我们认为最合乎逻辑的做法是撷取该词最常见的含义,故使用“灵魂”一词来表示寄存于肉体之内,并在肉体死亡后依然存续,且具有非物质性和独特性的存在。这种存在并非真实存在,不过是虚构之物。但即便如此,也需要为其指定一个专门的术语。

对于其他两种含义,目前并没有特定的术语与之相对应。为此,我们将使用“生命原力”来定义物质和有机的生命本源——无论其源自何处——这无疑是从植物到人类等所有生物的共同之处。既然生命可以在没有思想能力 的前提下存在,那么生命原力就具有独特性和独立性。然而,单纯的“生命力”一词无法完整地表达与之相同的含义。某些人认为,生命原力具有物质属性,它是特定条件下物质所在之处必然产生的一种结果。而其他人看来——这也是最常见的一层含义——生命原力是一种扩散于整个宇宙之间的特殊流体。每一种存在在其有生之年都会吸纳其中一部分流体,正如毫无生机的躯体对光的吸收一样。在某些观点中,这种物质被视为生命流,相当于一种物化的电能,亦称为磁性流或神经流等。

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有一个事实是无可争辩的——即根据观察的结果——凡是有机生物都会拥有一种内在的力量,只有这种力量存在,就会产生生命迹象;物理生命是所有有机生物的一大共性,它独立于智慧与思想;智慧与思想则被认为是某些有机物种所特有的能力;而在具有智慧和思想的有机物种中,有一个物种则被赋予了一种特殊的道德意识,这使得这一物种无可厚非地优越于其他物种——这就是人类。

需要理解的是,“灵魂”一词所具有的多重含义并未排斥唯物主义或泛神论。唯灵主义者可能对“灵魂”一词的前两种含义有着深刻的理解,同时并不否认独特的非物质存在;对此,唯灵主义者另有命名。因此,“灵魂”一词并不代表个人的观点;它是一个通用语,每个人都可能以自己的方式去运用这一术语,正是这一现象导致了无休止的争论。

即便我们需要使用“灵魂”一词的三种含义,我们也可以尽量避免混淆,前提条件是为其添加一个限定条件,来指定我们所赋予它的内含或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因此,作为一个通用术语,“灵魂”一词既可以用于表示物质生命的要素,也可以用于表示智慧或道德意识。我们可以根据某个特定的属性对其中的每一层含义进行区分,犹如我们可以用氢气、氧气和氮气等对气体进行区分一样。或许,最为合理的使用方法莫过于分别用“生灵”表示物质生命本源,用“智灵”表示智慧本源,用“神灵”表示死后的个性本源。在普通人眼中,这或许只是语言的表述问题,但对于我们而言,这却是关乎如何理解的重要问题。故“生灵”是所有有机生物 (植物、动物和人类)所具有的共性;“智灵”是动物和人类的独特属性;而“神灵”仅适用于人类。

我们认为坚持这一解释实有必要,因为灵性主义学说显然依赖于我们人体内存在着一种独立于物质的存在。这种存在在肉体死亡后依然存续。鉴于本书中将反复使用“灵魂”一词,为避免任何误解,必须将我们赋予该词的含义确定下来。现在便来谈谈此引言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