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尘世的苦难与欢乐
1. 相对的幸福与不幸 2. 失去至亲至爱 3. 失望、忘恩负义、破碎的感情 4. 敌对的联盟 5. 对死亡的恐惧 6. 厌世、自杀
1. 相对的幸福与不幸920. 人在尘世上能享受绝对的幸福吗?
“不能,因为生活对个人而言,本来就是一次考验或赎罪。不过,如何减轻自己的不幸,让自己在尘世间尽可能幸福,这就取决于个人了。”
921. 我们知道,人性的转变会让一个人感受到尘世间的幸福。但与此同时,一个人所感受到的幸福是否是相对的?
“人往往是自身不幸的始作俑者。践行上帝律法可以让一个人摆脱诸多不幸,并尽可能获得现世所允许的最大幸福。”
在一个真正追寻未来命运的人看来,自己的肉体存在不过是短暂的中途停留而已。这就好比一个人暂时住进了一家破旧的旅馆,即便旅途中遇到了一些不便,但想到这一切会有助于自我的提升和进步,便可随遇而安、泰然处之,在面对未知前途时,也能做好更充分的心理准备。
我们在现世之所以受到惩罚,皆因我们违反了世间的法则,我们所遭受的不幸,皆归咎于自身违纲乱常和荒淫无度之举。倘若要一步步追本溯源,寻根究底,我们会发现,世间一切不幸大多是之前偏离正道所导致。正是由于背离正道,我们才会误入歧途,一步踏错,步步皆错,最终陷入不幸。
922. 尘世的幸福与否,是相对于每一个人的地位而言的,一个人眼中莫大的幸福很可能是另一人眼中的不幸。尽管如此,有没有一种衡量幸福的标准是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
“对于物质生活而言,幸福是拥有必需之物。对于道德生活而言,幸福在于问心无愧的良知和对未来的信念。”
923. 根据每个人地位的不同,一个人眼中的奢侈品对于另一人而言,会不会是他的必需品,反之亦然?
“没错,这取决于你对于物质的关注程度,取决于你的偏见、贪婪以及愚蠢的冲动。不过,等到有一天你洞悉世事,就会发现这一切不过如过眼浮云,终将烟消云散。毫无疑问,假如一个人的收入从 5 万英镑一下降到了 1 万英镑,他定会认为自己是最不幸之人,因为他无法在收入锐减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其所谓的社会地位——养得起马,请得起仆人,能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他会认为自己物质匮乏,穷困潦倒。然而,坦白说,你真的认为这样的人比起那些死于饥寒交迫而无葬身之所的人更值得同情和可怜吗?智者思下而非虑上,内省于心,而非外托于物,唯有升华灵魂,臻于无极,方可求得一世幸福。” (参见第 715 问)
924. 有些不幸的遭遇并不会取决于个人的行为方式,即使是最正直之人也难免深受其害。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这些灾祸呢?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若想提升自我,就必须坦然面对所有不幸,忍耐顺从,毫无怨言。但尽管如此,他始终能从自己的内心深处找到慰藉,相信只要自己不畏困苦,全力以付,就一定能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925. 上帝为何眷顾那些似乎不值得眷顾的人?
“对于只关注眼前的人而言,这似乎是一种恩惠。但要小心,财富往往是比贫困更加危险的考验。” (参见第 814 节)
926. 人类的文明会衍生出新的需求,难道它不是新的烦恼之源吗?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不幸皆缘自个人制造的
人为需求。一个人若懂得如何克制自身的欲望和贪念,不对非自身能力所及之物抱以艳羡之情,那么他的一生中便可免去诸多失望。最富有之人正是欲求最少之人。”
“你或许会羡慕那些在你看来是世间幸运之人所拥有的快乐;但你可知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只将财富用于自己的人是自私自利的,他们的命运终有一天会逆转。到那时,你对他们只会有同情和怜悯。上帝有时会让恶人得逞,小人得志;但这些人的幸福并不值得羡慕,因为他们终将付出苦涩的泪水。一个正直之人如果身陷不幸,这是因为他正在经历一场考验,倘若能勇敢面对,必能修功积德。要谨记耶稣的话: ‘哀恸之人享有福赐,因为他们必得安慰。’[a]”
927. 对于幸福而言,奢侈之物固然不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但生活的必需品却并非如此。难道剥夺了这些必需品还算不上真正的不幸吗?
“对于个人而言,真正的不幸只在于缺乏生活和健康所需的必需品。这种生活上的困苦有可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责怪自己,自作自受。假如这是他人之过,那么责任则应由肇事者来承担。”
928. 上帝赐于每个人独有的天赋,并以这种显而易见的方式透露出我们在这世间所承担的使命。很多不幸是不是由于我们未能履行自己的天职所导致的结果呢?
“的确如此。有的父母往往因自身的傲慢或贪婪,让自己的孩子偏离了上天为其规划的成长轨迹,这种偏离必然会危及后者的幸福。对此,父母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举例来说,一个地位显贵之人,他的儿子却成为了一名鞋匠,可否认为这是天赋使然?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求助于任何荒谬的论据或夸张之词:文明的发展会刺激需求的产生。正如你所说,如果一个地位显贵之人的儿子能做其他事情的话,他又何必非要当一名鞋匠呢?倘若并非不务正业,那么他总能为自己的才能找到用武之地。例如,他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工程师,而非一位糟糕的律师。”
让一个人去做其力所不逮之事,这无疑是导致失望的最常见原因之一。选择一个不适合自己的职业,会带给人无穷无尽的挫败感。在虚荣心的影响下,这个不幸之人并不愿意从更卑微平凡的职业中寻找工作,最终难以忍受屈辱,不得不以自杀的方式了断自我。
假如道德教育能让他远离傲慢的愚蠢偏见,他就不会如此毫无准备,措手不及。
929. 有的人虽守着一方富庶之地,自己却一无所有,除了死亡,毫无指望;这种人应当怎么办?他们该让自己饿死吗?
“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不应当有坐吃等死的想法;假如没有虚荣心作祟,人总能通过劳动自食其力,总能找到养活自己的办法。人们常说,所有的工作都是高尚的,没有哪种社会地位是可耻的——然而此话往往只针对别人,却不适用于自己。”
930. 很显然,如果不是社会偏见的影响,我们总能找到谋生的手段,即使我们不得不降低身份,屈尊就卑。然而,即使没有或不在意这种偏见,不也有人因为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自食其力吗?
“在一个遵循基督律法的社会里,没有人会挨饿。”
在一个谨慎节俭的社会组织中,一个人若是缺乏基本的必需品,那必定是因为自身过错而致; 而这些过错往往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一个人若能严格遵循上帝律法,不仅有助于建立起一个以正义与团结为根基的社会秩序,同时也有助于个人的自我提升与改进。(参见第 793 问)
931. 在我们的社会中,为何贫苦阶层的人总比富贵阶层的人多?
“没有哪个阶层是绝对幸福的,貌似幸运之人往往隐藏着令人心碎的悲伤;痛苦无处不在。不过,针对你所提的问题,我只能说,你们所谓的贫苦阶层人数之所以众多,是因为如今的地球还只是一个赎罪之地。等到有一天,人们将这里转变为一个美德之地、善灵之所,就再也不会有人感到不幸,地球也将成为人间天堂。”
932. 在这个世界上,为何常常会出现正不压邪、善不胜恶的情况?
“因为善良是软弱的。恶人大多狡猾而大胆,而善者大多胆小而羞怯。若后者愿意,必能占据上风。”
933. 如果说一个人自身往往是其物质痛苦的始作俑者,那么他是不是也是其道德痛苦的罪魁祸首呢?
“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一个人的物质痛苦有时还在自己的控制之外,而受损的自尊心、受挫的志向、贪婪的焦虑、羡慕、嫉妒——总而言之,所有的激情欲念——却无不代表着灵魂的折磨。”
“羡慕和嫉妒——幸福之人是不知道这两种贪婪之虫为何物的!喜欢羡慕和嫉妒之人难以得到片刻安宁:他们心中的贪念、仇恨和怨憎会像幽灵一样笼罩其上,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甚至会萦绕在他们的梦中,纠缠不清,挥之不去。羡慕和嫉妒会像烈火一样越烧越旺。这种情况值得你这么做吗?你有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欲念只会让一个人自我折磨,将地球变成真正的地狱?”
有许多表述生动地描绘了这种欲念的影响。我们常说的 “妄自尊大”、 “眼红不己”、 “妒火中烧”、 “怨恨之火”等等,这些描述都是非常贴切和准确的。有时,人的嫉妒之情甚至没有特定的对象。有些人只要看到超越世俗的事物,就会心生嫉妒,即使他们对此可能并没有直接的兴趣,他们之所以嫉妒,仅仅只是因为这些成就超出了其能力所及。在他们眼中,任何位于地平线以上的事物都是对他们的侮辱,倘若他们代表的是社会上的大多数,他们便会以自身水平为标杆,打压一切。这样的人,不仅善妒,而且平庸。
人之所以感到不幸,往往只是源于他对世俗事物的重视:受挫的虚荣心、野心和贪念会令一个人郁郁寡欢。假如他能让自己超脱于物质生活的狭小圈子之外,将自己的思想升华到代表其命运的无限境界,那么人世生活的磨难就会显得微小而无足轻重——就像一个孩子因为丢失了一个曾带给他无比快乐的玩具而痛哭流涕一样。
一个人如果只有在自己的虚荣心和低俗的物质欲望得到满足时才能获得幸福感,那么一旦这一切无法得到满足,他就会深感不幸;而那些对奢侈品无欲无求的节俭之人,却会因为拥有他人眼中的悲苦境遇而心满意足。
我们这里所指的是文明人,因为野蛮人的需求更为有限,鲜有能激发其贪欲或焦虑之事物。二者看待事物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文明人会对自身的不幸进行思考和分析,因而易受其自身境遇的影响。不过与此同时,他也会对寻找慰藉的方法进行思考和分析。而这种慰藉可能
来自于基督教——让他们对更美好的未来充满希望,也可能来自于灵性主义——让他们了解未来的确定性。
2. 失去至亲至爱934. 失去亲人挚爱,尤其是在我们无法弥补也无法控制之时,这难道不是我们心感悲痛的正当理由吗?
“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避免不了这种悲伤之情:要么是考验,要么是赎罪——这是一个普遍法则。不过,如能通过某种方式与朋友倾诉沟通,倒不失为一种安慰,
要不然就等自己找到其他更直接、更有效的途径,来抚慰自己内心的情感。”
935. 有人认为与死后之人进行交流是一种亵渎亡灵的表现,对于这种观点应当如何看待?
“在怀念故人之时,若能心怀尊重且恪守礼仪地召唤他们,就不是亵渎之举。那些对你有好感的灵性会很乐意做出回应,看到世人对自己的怀念以及能够与你进行交谈会令他们感到欣喜——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只有轻浮冒昧的召唤才有亵渎之嫌。”
通灵是一剂慰藉良方,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与先逝亲友沟通交流的手段。当我们召唤他们时,他们会靠近我们,陪伴在我们身边,倾听我们的诉说,解答我们的疑问。可以这么说,他们和我们之间不再是阴阳两隔。他们会通过忠告给予我们帮助,会因我们对他们的怀念而感到欣慰和满足。而令我们感到满足的是,得知他们现在过得很幸福,了解到他们转世后的具体生活,并且确信有一天我们将与他们重聚。
936. 在世者难以慰藉的悲伤之情会对其缅怀的灵性造成怎样的影响?
“灵性能敏锐地感受到其生前所爱之人的怀念和悲伤之情,然而,长久过度的悲伤会令他们倍受煎熬,因为他们看到自己所爱之人如此缺乏对未来的信心和对上帝的信任,这会因此阻碍他们在灵性世界的再次团聚。”
如果一个灵性活得比在世之时更加幸福,那么他后悔离开这个尘世,就是后悔拥有现在的幸福生活。有两个朋友是关在同一所监狱的囚犯;他们两人都有被释放的一天,但其中一个人先被释放了。如果仍在狱中的那个人因为自己的朋友先于自己被释放而感到难过,这说得通吗?如果他希望自己的朋友继续被囚禁在狱中,和自己一起忍受更久的痛苦,难道还有比这更自私的情感吗?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世间相爱的两个人。首先离世之人正如先被释放之人,另一个人应当感到快乐,并耐心等待着自己获得解放的时刻。
让我们再来作另一个比较。你有一个朋友住在附近。他现在正处于一个艰难境地,因为自身健康或个人利益的原因,他不得不去往另一个国家,在那里,他各个方面都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此,他需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你仍能通过书信方式与他保持联系——这种分离只是形式上的分离。既然他的离去是一件对其有利的好事,那么你会为此而感到伤心吗?
通过对来世的思考、我们所爱之人在身边的陪伴、他们情感与善意的延续以及我们能够与他们沟通等等种种显而易见的证据,灵性主义学说为我们面对最合理的悲伤之情提供了最大的慰藉。有了灵性主义,世间不再有遗弃。即使是最孤独之人,也会有他或她能交流的朋友陪伴其左右。
我们不胜其扰地忍受着生活的磨难。这些磨难看上去如此难以忍受,以致于我们认为自己根本承受不了。尽管如此,假如我们能勇敢地承受一切,懂得如何消除抱怨,我们会因自己脱离尘世的枷锁获得解放而感到欣喜,就像久病的患者庆幸自己在耐心忍受痛苦的治疗之后最终获得痊愈一样。
3. 失望、忘恩负义、破碎的感情937. 因忘恩负义和脆弱的友谊所导致的失望,是否也是人类心灵痛苦的源泉?
“是的,但我们教过你要同情忘恩负义和不忠的朋友。他们会比你更加不幸。忘恩负义归根到底源于自私,而自私之人迟早会遇到像自己一样铁石心肠的冷酷之人。要想想那些比你所做善行更多之人,想想那些比你更值得尊敬之人,想想那些付出却被报以忘恩负义之人。不要忘记,在耶稣自己的一生中,也曾被人嘲笑过、鄙视过,甚至曾被人当作恶棍和骗子。因此,当同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时,不要感到惊讶。让你的善行义举成为你对这个世界的回报,不必担心那些受益之人说什么。忘恩负义只不过是用来考验你是否会坚持行善的一种方式。这一切的功德都将归于你,而那些轻率自私之人将因他们的忘恩负义受到同等程度的惩罚。”
938. 忘恩负义所造成的失望会使人心变得坚硬冷漠和麻木不仁吗?
“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幸的,因为热心肠的人,正如你所说,总是会为自己所做的好事而感到高兴。他们知道,自己的善行义举即使在今世没能被人记住,也总会在另一世被人记住,到时,那些忘恩负义之徒只会感到羞愧和悔恨。”
■ 但这种认知并不能阻止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这有没有可能导致他们认为,如果自己不那么敏感,就能更快乐一些?
“的确有可能——倘若他们更喜欢自私的幸福,这是一种非常可悲的幸福!然而,如果他们明白那些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之辈根本不值得和自己做朋友,自己其实错看了这些人,那么他们就不会因为失去了这些所谓的朋友而感到后悔了。他们日后肯定能找到更加志趣相投的朋友。对于那些待你不善之人,你应报以怜悯之情,因为他们最终会遭受痛苦的报应。不要让自己因他们而受到折磨:这不过是你提升自我,超越他们的一种途径而己。”
自然赋予人类爱与被爱的需求。世间最大的幸事之一便是遇到惺惺相惜的心灵。为此,上天让他们预先尝到在完美的灵性世界等待他们的幸福,在那里,只有仁爱与仁慈——这是摒弃自私的无限幸福。
4.敌对的联盟939. 既然惺惺相惜的灵性精神是注定要相遇的,那为何在道成肉身的灵性中,很多情感却是单方面的,真挚之爱却受到漠视,甚至排斥?此外,两个人之间最热烈的情感不也有变成厌恶和憎恨的吗?
“难道你不明白这可能是一个惩罚——尽管只是附带效应?此外,有多少人自以为的深爱其实只是皮相之爱,一旦结为夫妻,共同生活时,他们就会意识到这种爱不过是基于肉体的迷恋?”
“以貌取人和以色侍人者并非真爱,真爱是在一起生活还能互相欣赏之人。另一方面,有许多情侣一开始吵吵闹闹、水火不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越来越了解对方,这种结合反而演变成一种温柔而持久的爱,因为这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千万不要忘记:相爱的是灵性,而非肉体;只有当肉体的幻象消散之时,灵性才能看清本质。”
“世间有两种情感:一种是肉体之爱,一种是灵魂之爱,而这两种情感往往被人们混为一谈。纯洁而情投意合的灵魂之爱可以天长地久;肉体之爱则容易枯萎凋零。正因如此,那些原以为彼此永远相爱之人,一旦幻觉消散,最后往往会变得彼此憎恨。”
940. 对于原本注定要共度一生之人,缺乏惺惺相惜的情投意合是否也是一种毒害其一生的痛苦根源?
“的确非常痛苦。然而,这通常只是你们自身为主要原因所导致的各种不幸之一。首先是因为你们的法律有错,你认为上帝会强迫你和自己不喜之人在一起生活吗?此外,在此类联姻中,你们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虚荣与野心,并不是为了享受彼此相恋所带来的幸福。所以说,你所承受的痛苦只是你自身偏见造成的自然后果。”
■ 难道在这种情况下,就从来没有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吗?
“当然有,对于这样的人而言,这是一次深重的赎罪;不过,责任应归咎于造成这一不幸之人身上。假如真理之光照射到了受害者的灵魂,那么他对于来世的信念便会带来最大的安慰。此外,随着这种偏见的消除,导致此类个人不幸的原因也将随之消失。”
5. 对死亡的恐惧941. 对死亡的担忧往往令许多人无所适从。既然所有的未来都在前方,那为何人们还会有这样的担忧呢?
“这种忧虑是毫无道理的,但你又能指望什么呢?一开始,人们是相信有地狱和天堂的,而且他们很可能会下地狱,因为他们被告知,任何自然现象都是灵魂的弥天大罪所致。所以,当他们长大以后,但凡有任何原因,他们便无法再接受这种信仰,成为了无神论者或唯物主义者。他们因此也更倾向于相信,在现世之外,并无他世。而那些坚持儿时信仰之人,他们则惧怕被永恒的地狱之火无休无止地焚烧。”
“然而,对于正直之人而言,死亡并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恐惧,因为他们内心的信仰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了确信。他们一生践行仁慈法则,所以向往着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他们确保了自己来世的归宿,眼中看不到任何恐惧。”(参见第 730 问)
世俗之人往往更在意物质生活胜于灵性生活,在尘世间,他们只能体验到肉体的痛苦和快乐。他们的幸福全在于迎合其各种欲望而得到的稍纵即逝的满足。他们的灵魂一直受到生活磨难的烦扰和影响,因此始终陷于无休无止的焦虑和痛苦中。死亡令他们感到恐惧,因为他们对未来心存疑虑,并且相信自己必须将所有的情感和希望留在尘世之上。
即使在今生今世,那些超越了欲念所创之人为需求的道德高尚之人,也能体验到物质主义者所无法体会的幸福。他们对于欲望的节制能使他们获得精神上的平静和安宁。生性乐于行善,而无失望之忧,内心鲜有烦恼,而无痛苦之痕。
942. 在某些人看来,这些关于幸福的忠告会不会有点老套?他们会不会将其视为司空见惯的陈词滥调,并说幸福的秘诀其实在于懂得如何度过不幸?
“的确有人会这么说,而且为数不少。然而,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就病患一样,医生为其开了一剂特殊的食疗药方:他们却妄想自己的病能无药而愈,并继续将一切归结于消化不良。”
6. 厌世、自杀943. 有的人往往会毫无道理地对生活感到不满,这种不满从何而来?
“源于懒惰,源于信仰的缺失,通常还源于厌足感。”
“对于秉天赋而善用自身能力者而言,劳动并非空洞乏味的苦差,充实的日子过得飞快。他们耐心而坚毅地承受着生活的磨难,因为他们希望等待自己的是更踏实和持久的幸福。”
944. 人们是否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
“绝对没有!只有上帝才有这样的权利。那些故意自杀之人是对这一律法的违逆。”
■ 自杀总是故意的行为吗?
“那些精神错乱的自杀者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945. 对于那些因为对生活不满而自杀之人,应该怎么看待?
“愚蠢可笑!他们为何不工作?生活本就不是如此沉重的负担。”
946. 那些为了逃避世间烦扰和失望而自杀之人呢?
“没有勇气承受生活不幸的可怜人!上帝会帮助那些受苦受难之人,而非那些既无力量也无勇气之人。人生的磨难是命中注定的考验或赎罪。唯有毫无怨言坦然承受之人才能获得幸福——这是他们应得的回报!对于毫无虔诚信仰却希望能够侥幸得到帮助之人,这便是灾祸!机会或运气——借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虽能给他们带来一时的好处,却会在日后让他们更加残酷地感受到自身话语的空虚。”
■ 那些将不幸者逼至绝境之人难道不用承担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吗?
“不幸之人!他们必将遭受报应,正如谋杀他人就必须伏罪一样。”
947. 那些对困境感到心灰意冷并绝望而死之人,是否等同于自杀?
“的确就是自杀,但比起那些心怀仁慈默默承受之人,那些背后的推手或本有可能阻止这一行为的人罪过更大。不过,如果他们缺乏定力和毅力,或未能充分利用自身智慧来摆脱困境,那么他们仍然无法得到彻底宽恕。倘若他们的绝望源于自身的虚荣,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是那些虚荣心战胜了智力,羞于以体力劳动为生,宁愿死于饥饿,也不愿降低其所谓社会地位的人,那么他们只会更加不幸!在一个对一无所有之人表示善意,却在有人需要的时候狠心将其抛弃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社会,敢于面对这个社会的批判,努力与逆境抗争之人难道没有百倍的崇高和尊严?为着一个根本不关心他的社会的看法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本身就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948. 为了逃脱罪行的耻辱而自杀之人与因为绝望而自杀之人一样应当受到谴责吗?
“自杀并不能抹去一个人所犯的错误。相反,这是错上加错。有勇气做坏事就应当有勇气承担后果。上帝是审判者。他有时可能会根据具体原因减轻其惩罚。”
949. 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子女或家人带来耻辱,这种自杀是情有可原的吗?
“这种念头和做法其实无济于事;但他们自认为是在做好事,上帝会考虑他们的初衷,因为他们的自杀是一种自我赎罪。尽管其初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一错误,但错误始终是错误。此外,如果你们能消除各种社会偏见和暴行,就不会引发更多的自杀事件了。”
那些为逃避自身罪行所带来的耻辱而自杀之人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比起上帝的评价,他们更在意别人的评价,因为他们将背负着自己罪行返回灵性生活,而且剥夺了自己在今生今世为自己赎罪的手段。与世人相比,上帝往往更不宽容。他只赦免那些诚心悔改之人,并体谅我们为赎罪而付出的努力;然而,自杀本身是于事无补的。
950. 对于那些为了早日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而结束自己生命之人,应如何看待?
“也是愚蠢之人!行善积德,这才是他们达到这一状态的更可靠方式。自杀只会延缓他们进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日后,他们自己也会要求返回尘世,完成因执迷不悟的念头而提前结束的这一世生命。无论什么错误,永远不会有力量打开仅对上天关照之人开放的圣殿大门。”
951. 为拯救他人生命或为邻里做贡献而牺牲自己生命之人是否值得称道?
“如果是这样的初衷,那么这种行为是崇高的,因此,这种牺牲不能算作自杀。但是,上帝反对无谓的牺牲,倘若其受到了虚荣心的玷污,便不能欣然视之。除非是出于无私的目的,否则牺牲将毫无功德可言。遗憾的是,那些做出此等牺牲之人有时有着不可告人的动机,这会削弱其在上帝眼中的价值。”
在上帝眼中,任何以自身幸福为代价而做出的牺牲都是有着无上功德的行为,因为这是对仁慈法则的一种践行。此外,因为生命是我们在尘世最值得珍视的资产,那些为了邻里利益而舍弃自己生命的人并不是犯罪:而是做出牺牲。尽管如此,在这样做之前,他们仍应想清楚自己的生是否比死更有意义。
952. 有的人明知自身的欲念会加速自己的死亡,却不能再进行任何抵抗,因为习惯已将这种欲念转变成真正的生理需求,对于这种因荒淫无度而致死之人,是否应视为自杀?
“这是一种道德自杀。你难道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犯有双重罪过的吗?他们缺乏勇气,屈从于口腹之欲。而且,他们还忘记了上帝。”
■ 他们与那些因绝望而自杀之人相比,谁的罪孽更深重?
“前者有时间来思考自杀,因此他们的罪孽更为深重。而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自杀之人,有时会出现一种精神错乱的谵妄。前者的惩罚要比后者重得多,因为惩罚总是与对自身错误的认知成正比。”
953. 当一个人看到不可避免的、可怕的死亡就在眼前时,他选择故意死亡来缩短自己的痛苦,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吗?
“不等待上帝设定的寿限,这永远是错误的。此外,他们怎么能确定自己时限已到呢——即使出现了——或者怎么能确定自己在最后一刻是否有可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帮助呢?”
■ 我们承认,在通常情况下,自杀是应受谴责的,但我们又认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缩短的生命只不过是几个瞬间而已。
“尽管如此,这也是缺乏忍耐精神以及不服从造物主意志的体现。”
■ 在这种情况下,自杀行动的后果是什么?
“一如往常,需要按照情况的轻重来相应地赎罪。”
954. 不必要地危及生命的鲁莽行为是否应受到谴责?
“如果没有主动的意图或害人的意识,就没有任何罪过。”
955. 在某些国家,女性在其丈夫尸体上故意自焚致死的行为是否算是自杀,她们必须承受后果吗?
“她们这么做是对某种偏见的屈从,其往往更多是出于被迫,而非自愿。她们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职责,而这并不符合自杀的特征。她们的借口是自己的无知和缺乏道德发展。这种野蛮和愚蠢的习俗将随着文明的发展而逐渐消失。”
956. 对于那些因无法承受失去至亲至爱之痛而希望在死后与他们重聚的自杀者,他们能达成这一目的吗?
“他们的结果与他们所希望的正好相反。他们将无法与所爱之人重聚,而是更长久地远离他们,因为上帝不会奖赏懦弱的行为,这是一种侮辱,它表明了对神圣上天的不信任。他们将为自己那一瞬间的疯狂行为付出代价,他们希望减轻的痛苦会不减反增,他们也不会得到希望获得的补偿。”(参见第 934 节)
957. 通常而言,自杀会对灵性的状态产生怎样的影响?
“自杀的后果会有很大的差别。没有规定的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后果始终与产生后果的原因相对应。然而,自杀者无法逃脱的一个后果就是失望。此外,结果对于所有人并不都是一样的——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有的人立即就能为自身所犯的错误赎罪,有的人则需要在来世为自己的错误赎罪,而他们的来世将比自我了断的那一世更加糟糕。”
事实上,根据观察证实,自杀的后果并不总是相同的。然而,对于所有的暴力死亡案件以及突然了结生命的后果,有一些共同的线索。其中最重要的是联结灵性与肉体的纽带具有持久性,它在提前断裂时几乎总是处于最强韧的状态——不像自然死亡,这种纽带会逐渐减弱,直至生命完全消失。这些不幸事件的后果是灵性混乱的延长,其次是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灵性会拥有认为自己仍然活在人世的幻觉。(参见第 155 问和第 165 问)
在一些自杀事件中,灵性和肉体之间持续存在的亲密关系会产生一种肉体附于灵性之上的反应,灵性会被迫目睹其与肉体分离的过程,因而产生一种充满痛苦和恐惧的感觉。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到被终结的生命本应延续的时限。这一结果并不具有普遍性,但是,那些因为缺乏勇气而自杀之人逃脱不了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这些人迟早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为其所犯的错误赎罪。因此,一些曾在世间极为不幸的灵性表示,他们在前世选择了自杀,但后来自愿接受新的考验,试图让自己以更大的毅力来承受新的考验。对于有的人而言,它会表现为一种与物质联结的纽带形式,他们徒劳无功地寻求释放自我,以便去往更幸福的世界,但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后悔自己做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却只收获了失望。
宗教、道德和哲学无不谴责自杀是违背自然法规的行为。通常,所有人都会告诉我们,我们无权故意缩短自己的生命。但为何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呢?为何我们不能自由地结束自己的痛苦呢?这需要灵性主义学说来解答这些问题,从那些屈从于它之人的实例来看,自杀不仅是一种违反了道德法则的错误(这一因素对于某些人而言并无多大重要性),而且这种鲁莽行为不会带来任何好处——事实上,结果恰恰相反。这并不是灵性主义教给我们的某些理论,而是灵性主义在我们面前列举的真实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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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马太福音》5:4。——译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