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見天國
■ 復活與輪迴轉世 ■ 家庭連結會因輪迴轉世而強化, 但會因一生一世而割斷 ■ 靈性所傳教義 .道成肉身的侷限性 .道成肉身的必要性
1. 耶穌到了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 人子是誰?他們說我是誰?”他們回答說:“有人說是施洗約 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 位。”耶穌又問道:“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 “你是基督,是永生之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約 拿之子,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 上的父指示的。”(《馬太福音》第 16 章第 13 節至第 17 節; 《馬可福音》第 8 章第 27 節至第 30 節
2. 與此同時,分封的王希律聽見耶穌所做的一切事,就遊 移不定;因為有人說是約翰死裡復活;又有人說是以利亞顯 現;還有人說是古時的一個先知又活了。希律說:“約翰我已 經斬了,這卻是甚麼人?我竟聽見他這樣的事呢?”就想要見 他。(《馬可福音》第 6 章第 14 節和第 15 節;《路加福音》 第 9 章第 7 節至第 9 節)
3. (變容後)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何說以利亞必須先 來?”耶穌卻回答說:“以利亞固然要先來復興一切。只是我 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這 樣,他們必使人子死了。”門徒就知道他曾對他們說過施洗約 翰。(《馬太福音》第 17 章第 10 節至第 13 節;《馬可福音》 第 9 章第 10 節至第 12 節)
復活與輪迴轉世
4. 輪迴轉世在猶太教義中即指“復活”之意。只有那 些認為萬事萬物都終於死亡的撒都該人不相信這一理 念。與其他許多人一樣,猶太人對於這一點並無明確定 義,因為他們對於靈魂及其與肉體的聯繫只有著模糊和 不完整的概念。他們相信人死可以復生,但並不清楚何 以復生。他們以“復活”一詞所表達的含義確切而言更 切近於“輪迴轉世”。實際上,復活的前提是死去的肉 體再度重生,而科學已證明這在物質上是不可能的,尤 其是組成肉體的元素已歷經長時間的分解和吸收。輪迴 轉世則是指靈魂或靈性重新擁有俗世生命,但所化身的 新生肉體與前世的肉體並無任何共同之處。故而“復 活”一詞適用於拉撒路,但不能用在以利亞或其他先知 身上。因此,根據他們的信仰,如果施洗約翰是以利 亞,那麼約翰的肉體就不可能是以利亞的肉體,因為約 翰是一個孩子,而他的父母親是眾所週知的。由此一 來,約翰有可能是以利亞的輪迴轉世,而非復活。
5. 有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 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 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
若不重生, 就不能見神的國。”
尼哥底母問耶穌:“人老了,怎能重生呢?他能再次進入 母親的子宮,重生嗎?”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不是從水和 靈重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 的,就是靈。不要驚訝於我對你說的,你必須重生。靈隨自己 的意思吹過,你的心聽見它的聲音,你卻不曉得它從哪裡來, 往哪裡去。凡從靈生的,也是如此。”
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耶穌回答說:“你 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 們,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 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 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翰福音》第 3 章第 1 節至第 12 節)
6. 認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以及先知可以在地球上重 生的思想在《福音書》的許多章節中均有展現,尤其是 上文所提及的章節(第 1 節至第 3 節)。如果這一理念是 錯誤的,耶穌就不會在與其他眾多人做鬥爭時不對這一 理念進行抨擊。相反地,他以自己所有的權威認可了這 一信仰,並將其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和必要條件,因為他 說:“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見天國。”他堅持補充道: “不要驚訝於我對你說的,你必須重生。”
7. 對於“人若不是從水和靈重生的”這一表述,有人 曾將其解釋為通過聖洗之水獲得重生,然而其原文本是 “若不是從水和靈重生的”,有的譯本中將“靈”一詞 換為了“聖靈”,其含義已有所不同。這一關鍵理念在 《福音書》中的第一版注釋中尤為突出,並且終有一天 會得到毫無疑問的證實。[1]
8. 為理解這些詞彙的真正含義,我們還必須特別注意 “水”一詞所代表的意義,因為這裡所使用的並不是它 平常的通用意義。
古人對自然科學的認知是極不完善的,因為他們相 信地球是由水產生的,故而將水視為生殖繁衍所需的絕 對要素。正因如此,《創世紀》中曾寫道:“神的靈運 行在水面上;它在水面上盤旋……諸水之間要有蒼穹, 將水分為上下……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 來……水要多多
滋生有生命的動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 以上,天空之中。”
依據這一理念可以看出,水成為了物質自然的象 徵,正如靈性是智慧自然的象徵一樣。所以說,“人若 不是從水和靈重生的”或者“人若不是在水和靈中重生 的”,這樣的表述在含義上其實相當於“人若不是以其 肉體和靈魂重生的”。這是人們最初對於這些詞彙所理 解的意義。
這樣的解釋其實也是有依有據的:“從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在這裡,耶穌明確地 指出了靈與肉體的區別。“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清楚地表明,只有肉體是來自於肉體的,而靈性是獨立 於肉體的。
9. “靈隨自己的意思吹過,你的心聽見它的聲音,你 卻不曉得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這句話中的“靈” 既可以理解為將生命賜於神所願之人的“神的靈”,也 可以理解為“人的靈魂”。以後一種含義作為解釋, “你卻不曉得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這是說沒人知 道靈魂過去曾是什麼,也沒人知道它以後將成為什麼。 如果靈性或靈魂是與肉體同時創造的,那你肯定知道它 從何而來,因為你知道它的起源。無論是哪種情況,這 段話都代表著對靈魂先在性原則的聖化,因此也是對多 生多世原則的聖化。
10.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直到現在,天國不斷遭受猛烈的攻 擊,強暴之人企圖把它奪去,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 止。你們若肯領受,
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有耳可聽 的,就應當聽。(《馬太福音》第 11 章第 12 節至第 15 節)
11. 假如約翰所說的輪迴轉世原則可以被嚴格地解釋 為一種純粹神秘的含義,那麼《馬太福音》中的這段話 便另有所指,它顯然代表著:“這人
就是那應當來的以 利亞。”
這裡既沒有象徵,也沒有寓言——而是一種絕 對肯定的說法。“從施洗約翰的時候直到現在,天國不 斷遭受猛烈的攻擊”,既然施池約翰當時還活著,這句 話又是什麼意思呢?耶穌對他們解釋道:“你們若肯領 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因為約翰並非別 人,乃是以利亞,故耶穌所指的就是約翰以以利亞之名 活著的時候。“直到現在,天國不斷遭受猛烈的攻 擊”,這句話暗指《摩西律法》的殘暴,其命令消滅異 教徒以贏得應許之地,即希伯來人的天堂,而依據新的 律法,天堂是由仁慈和善良主導的。
耶穌還說道:“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耶穌經 常重複這句話,它清楚地表明,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條件 去理解某些真理。
12. “你們那些被殺之人,
將會復活。在我周圍被殺之 人,將會復活。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頌神!因降在你們身 上的甘露是光的甘露,又因你們要毀滅大地和巨人王國。” (《以塞亞書》第 26 章第 19 節)
13. 以賽亞的這段話也相當明確:“你們那些被殺之 人,
將會復活。”假如先知所指的是靈性生命,他想說 那些已死之人的靈性並未死亡,那麼他會說:“仍然活 著”,而非“將會復活”。從靈性意義而言,這些話是 矛盾的,因為其暗示著靈魂生命的中斷。然而,從
道德 重生意義而言,這是對永恆懲罰的否認,因為其在原則 上認為
所有死去之人都會復活。
14. “然而人一旦死亡,肉體便與靈性分離,他既已氣 絕,又會變成什麼呢?人若死了豈
能再活?在這場戰爭中, 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改變的時候來到。” (《約伯記》第 14 章第 10 節和第 14 節,翻譯:勒梅特·德· 薩西)
人一旦死亡,便會失去所有力量而消滅,他此後又會在何 處?人若死了,
還能再活嗎?我是否要在我抗爭的所有日 子,等待某種轉變到來的時候?(等同於奧斯特瓦爾德的新教 譯本)
人死了,會永生。在我的俗世生命結束時,我將等待,因 為
我會再次回歸。(等同於希臘教會版本)[a]
15. 多生多世原則在這三個版本中均得到了明確展 現。我們不能假定約伯談論的是通過聖洗之水獲得重 生,他當然並不知道這一點。“但若死了豈能再活?” 可死而復生一
次,則意味著可死而
復生多次。如有可能 發生這種情況,那麼希臘教會的版本則表述得更為清 晰。“在我的
俗世生命結束時,
我將等待,因為我會再 次回歸”,這其實是指我會再次擁有俗世生命。這就好 比有人說:“我要離開家,但我會回去。”
“在這場戰爭中,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
等 我被改變的時候來到。” 很顯然,約伯想要談論的是他 與生活苦難所作的鬥爭。他會等待自己的改變;意思是 指他已經放下了。希臘版本中的“我將等待”似乎特指 的是來世,“在我的俗世生命結束時,我將等待,因為 我會再次回歸。”約伯所言似乎是指自己死後會經歷兩 世之間的間隔時期,並說他會在那裡等待自己的回歸。
16. 因此,毫無疑問,以“復活”之名的輪迴轉世原 則是猶太人的基本信仰之一;耶穌和先知們正式證實了 這一點,因此否認輪迴就是否認基督的話。總有一天, 他的這番話成為這一觀點的權威——正如他的其他許多 話一樣——人們會不帶任何固有成見地接受它。
17. 然而,這種宗教上的權威性在哲學上,即從觀察 事實得到證據的角度而言,也具有權威性。當一個人想 從結果去分析原因時,輪迴轉世的出現具有絕對的必然 性,它對於人類而言是一個固有條件;即換言之, 是一項自然法則。它通過一種物質的結果——暫且這麼 說——來揭示自己,就像一個隱藏的馬達通過運動來揭 示自己一樣。只有輪迴轉世這一理念才能告訴人類“他 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為何會生活在塵世”,並證明 生命所呈現的所有無常和所有表面上的不公其實都是合 理的。[2]
如果沒有靈魂的先在性與多生多世原則,《福音 書》中的大多數箴言是難以理解的,也正因如此,才出 現了如此矛盾對立的解釋。這一原則是還原其真正含義 的關鍵。
家庭連結會因輪迴轉世而強化,
但會因一生一世而割斷18. 正如某些人所相信的,家庭連結並不會因輪迴轉 世而遭到破壞,反而會變得更牢固和緊密。而摧毀家庭 連結的,正是與之相反的原則。
在靈性世界中,靈性通過感情、情感共鳴和類似傾 向組成團體或家庭。這些靈性喜歡待在一起,會去尋找 彼此。道化肉身只會使其暫時分離,因為待靈性重新進 入游離狀態後,便會像旅行歸來的朋友一樣再度重聚。 甚至,他們往往還能隨對方一起轉世投身,在同一個家 庭或同一個圈子裡團聚,共同努力、相互促進。已化身 的靈性與未化身的靈性之間仍可通過思想彼此相連。自 由者會守護受困者;先進者會扶助落後者。每經一世, 他們都會在通往圓滿的道路上向前邁進一步。由於他們 的靈性變得更加純淨,不再被自私和激情的陰雲困擾, 他們對物質的依戀也會越來越少,感情也越發深厚。即 便經歷無數次的俗世生命,也無損於他們彼此之間的感 情。
有一點需要明白的是,我們這裡所指的是靈魂與靈 魂之間的真情實感,也是能夠在肉體消亡後依然延續的 唯一情感,因為在俗世世界僅僅通過感官聯繫在一起的 人,他們到了靈性世界是沒有理由去尋找彼此的。除了 基於靈性的感情,沒有什麼感情是永恆持久的;基於肉 體的感情會隨著其產生的根源而消失;而在靈魂永存的 靈性世界,這一根源已不復存在。至於那些為了自身利 益而結合在一起的人,他們真的對於彼此沒有任何意義 ——死後便天各一方、形同陌路,無論在天國還是在塵 世。
19. 家庭成員之間的凝聚力和感情,表明他們在此之 前就已經擁有讓彼此走到一起的情感共鳴。還有人認 為,如果某人的性格、品味和傾向與其近親之間毫無相 似之處,則說明此人並非那個家庭的成員。此言可謂分 毫不差。上帝允許格格不入或外來的靈性投生於某個家 庭,其目的有二,一是作為靈性的考驗,二是為了靈性 的進步。邪惡的靈性與善良的靈性接觸,並從善良的靈 性那裡獲得關愛,這會讓前者逐漸變得更好。他們的性 格變得更加溫和,習慣變得更加純淨,反感之情也隨之 消失。這樣一來,不同種類的靈性之間相互融合,正如 人世間種族和文化之間相互融合一樣。
20. 有人擔心輪迴轉世會讓親緣關係無止境地擴展, 這其實是一種自私之憂,表明一個人尚缺乏能推及大眾 的博愛之情。一個有很多孩子的父親和一個只有一個孩 子的父親,兩者對於子女的愛會有多寡之別,親疏之分 嗎?不過,自私之人倒是大可安心,因為這種擔憂毫無 依據。倘若一個人經歷了十次輪迴轉世,這並不是說他 在靈性世界會遇到十個父親、十個母親、十個妻子,以 及一大堆孩子和新的親戚。在那裡,他永遠只會與其心 之所托、情之所系之人再次相遇,這些人在世間與其有 著不同的關係,甚至也有可能是同一種關係。
21.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非輪迴轉世”理念會造成 怎樣的後果。這一理念不可避免地會否認靈魂的先在 性。由於靈魂與肉體同時而生,故兩者之間並無先在的 聯繫。它們彼此之間完全陌生。父親對他的孩子來說只 是一個陌生人。家庭之間的親緣關係就只能被簡化為毫 無任何靈性聯繫的肉體親緣關係。這樣一來,一個人再 無理由因擁有這樣那樣顯赫的先祖而感到榮耀了。通過 輪迴轉世,祖先與後代可能早已彼此認識,並曾生活在 一起,相親相愛,然後發現彼此又重新團聚,這樣會進 一步加深他們之間的情感共鳴。
22. 所有這些都與過去有關。至於未來,依據非輪迴 轉世所衍生出來的一項基本教義認為,靈魂的命運是不 可改變的,它是在經歷一生一世之後就已註定了的。命 中註定意味著所有進步的終止,因為只要有任何進步, 命運就不再是註定的了。他們今生今世生活得好與壞, 將決定他們會立即升入天堂還是被打入地獄。“因此, 他們即離而永別,無望再聚”,因此父母和孩子,丈夫 和妻子,兄弟、姐妹和朋友或將永不能相見。這是家庭 連結最徹底的破裂。
有了輪迴轉世以及由此而來的進步,彼此關愛之人 會在地球和太空中再次相遇團聚,一起靠近上帝。中途 迷路之人會延遲自身的進步和幸福,但其並未喪失所有 希望。愛他們的人會給予他們幫助、鼓勵和支持,總有 一天,他們會走出自己深陷的泥潭。總而言之,輪迴轉 世能讓化身者與未化身者之間保持持久的凝聚力,從而 讓感情的連結變得更加緊密。
23. 綜上所述,針對人死之後的未來大致有四種說 法:其一,根據唯物主義學說,人死後將歸於虛無;其 二,根據泛神論學說,人死後將被吸納於宇宙整體;其 三,根據教會的教義,個人有個人的命運,皆上天註 定;其四,根據靈性主義學說,個人有個人的未來,且 會不斷進步。按照前兩種說法,人死後家庭連結破裂, 再無相見的希望;第三說法認為,家庭成員有機會再 見,但必須處在同一環境中,這個環境可能是地獄,也 可能是天堂;由於多生多世與逐漸進步密不可分,所以 彼此關愛之人之間擁有一種延續不斷的關係,而這正是 構成家庭的真正要素。
靈性所傳教義
道成肉身的侷限性24. 道成肉身有何侷限性?
“如果將‘道成肉身’一詞理解為包裹靈性的皮 囊,考慮到這一皮囊的物質性會隨著靈性的淨化而逐漸 消減,那麼就道成肉身本身而言,其並不存在確切的追 溯極限。在某些比地球更先進的世界,肉體的緻密性更 低、重量更輕、情感更超脫,因此也不太容易因人生無 常、世事變遷而受到影響。在進化更高的世界,肉體是 透明的,幾乎呈流體狀。它的去物質化程度越來越高, 最終與靈性包完全融合。根據其賴以生存的世界,靈性 會化身於與這個世界的性質相適應的皮囊中。
靈性包自身會經歷連續的蛻變。它會變得越來越空 靈虛無,直至完全淨化,表現出純潔靈性所具有的特 徵。如果某些特殊的世界是專為高度先進的靈性而設置 的驛站,那麼這裡的靈性是不會與欠發達世界的靈性聯 繫的。他們所處的這種超然狀態使得他們可以前往任何 地方,去完成委派給他們的使命。
如果從物質的角度來看——這與地球上的情況一樣 ——道成肉身可能始於進化程度較低的世界。它取決於 靈性通過自我淨化以實現自由解放的快慢程度。
此外,我們還必須瞭解一個事實,對於處於游離狀 態,即俗世生命間隔時期的靈性,其境況與其所關聯世 界的性質是一致的,而這一世界的性質又與其進化程度 密不可分;在游離狀態下,靈性的幸福與否,自由與否 和開化與否,取決於其自身的去物質化程度。(聖·路 易士,巴黎,1859 年)
道成肉身的必要性25. 道成肉身是一種懲罰嗎?只有有罪的靈性才需要 道成肉身嗎?
靈性唯有歷經俗世生命,才有可能在肉體的作用 下,完成上帝託付給他們的安排。這對他們而言是必要 的,因為他們可以藉由其不得不為之事,提升自己的智 力水準。上帝是無上公正的,他必須平等對待所有子 民;為此,他賜予了他們同樣的起點、
同樣的資質、同 樣的義務以及同樣的行動自由。任何特權都是一種偏 向,任何偏向都是不公正的。不過,對於所有靈性而 言,道成肉身只是個短暫的狀態。這是上帝在他們投生 之時派遣給他們的一項任務,作為對其自由意志的第一 道考驗。越是急切地想要完成這項任務的人,他們在最 初階段所經歷的痛苦就越小,並且能更快地享受自己的 勞動成果。相反地,若是他們濫用上帝賜予的自由,便 會延遲自己的進步;正因如此,他們的固執已見可能會 要求他們無限地增加其輪迴轉世的次數,自此,輪迴轉 世也變成了一種懲罰。(聖·路易士,巴黎,1859 年)
26.
注釋:我們不妨進行一個粗略比較,這樣有助於 更好地理解這種差別。一個學生只有在經過一系列課程 的學習之後,才能達到一定的知識水準。無論其需要完 成哪種工作,這些課程都是説明學生達到這一目標的手 段,而非對他們的懲罰。勤奮的學生可以縮短學習時 間,遇到的困難也會相對較少。然而,對於那些因粗心 大意和懶惰懈怠而不得不複讀某些課程的學生而言,情 況就有所不同了。他們所受到的懲罰並不是來自於課堂 作業本身,而是必須重新完成同一件工作的義務。
這一情況同樣適用於地球上的人類。對於原始的靈 性,其靈性生命尚處在萌芽階段,道成肉身只是發展其 智力水準的一種手段。然而,對於已受過良好教育且道 德感已得到極大提升的人而言,如在應竟之時未能達成 目標,則必須重新經歷俗世生命的痛苦,這便是一種懲 罰,因為他們必須在等級較低的不幸世界停留更長時 間。另一方面,那些為自身的道德進步而積極努力之人 不僅可以縮短肉體化身的時間,還有可能一下子跨越中 間等級,直接進入高度進化的世界。
靈性在同一個星球上是否只能投生一次?他們是否 需要在不同的領域完成多生多世的經歷?只有當世間所 有人都處於相同的智力和道德水準時,這一觀點才站得 住腳。原始個體與文明個體之間存在差異,這表明從前 者進化到後者須歷經多個等級的提升。此外,道成肉身 還須以達成有益的目標為宗旨。然而,對於夭折的兒童 而言,轉瞬即逝的化身有何用處呢?如既不利己,也不 利人,這便是他們當遭的罪,應受的苦。上帝律法擁有 無上智慧,上帝不做任何無用之事。讓靈性在同一星球 上輪迴轉世,上帝旨在讓靈性再度相遇,從而使其有機 會修正彼此所犯的罪過。上帝還希望他們能藉由其先前 的關係,建立起靈性上的家庭連結聯繫,並使團結、友 愛和平等原則成為一項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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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奧斯特瓦爾德的譯本與原文一致。原文為:“若不是從水和靈重生的”;薩西 的譯文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重生的”;拉梅奈的譯文亦為:“若不是從水和聖 靈重生的”。——作者按。
[2] 關於輪迴轉世學說的發展演變,請參見亞蘭·卡甸所著《靈性之書》第四章、 第五章和第二章“什麼是靈性主義?”,以及佩紮尼所著的《多生多世》。——法 國出版商注。
[a] 由於卡甸引述了三個歷史譯本,我們已經根據其原文形式進行了修辭潤色,以 使三者在語義上盡可能地貼近。——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