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奇怪的道德
■ 愛父母勝過愛基督之人 ■ 撇下父母和孩子 ■ 讓死人去埋葬他們自己的死人 ■ 我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分裂
愛父母勝過愛基督之人 1. 有很多人與耶穌同行著,他轉過身對他們說:“到我這 裡來的人,如果愛我不能勝過愛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兄 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那麼,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不 肯背著他的十字架跟隨我的人也不能做我的門徒;同樣,如果 你們有誰不能放棄他擁有的財產,就不能成為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第 14 章第 25 節至第 27 節和第 33 節)
2.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人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子女勝過愛我 的人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第 10 章第 37 節)
3. 儘管這種情況非常少見,但基督所說的某些話的確 聽上去非常奇怪,以致於人們會本能地排斥其字面含 義;雖然如此,基督教義的崇高性卻並未因此受到任何 損害。由於這些話是在基督死後記錄下來的——沒有任 何一本《福音書》是在基督生前所著,所以人們可能更 傾向於認為,這些話未能很好地表述基督的思想,或者 其可信度不高,基督的原意很有可能因為不同語言之間 的轉換而遭到了篡改。哪怕只錯了一次,就足以使同樣 的錯誤在後續版本中反覆出現,這樣的案例在歷史上並 不少見。
例如,在路加的這段經文中:“到我這裡來的人, 如果愛我不能勝過愛他的父母……”,原文本來使用了 “恨”一詞,但沒有任何人會將這個“恨”字歸結到耶 穌身上,所以爭論這一點本身毫無意義,更遑論為其合 理性辯護了。首先要知道的是,耶穌是否真的說過這麼 一個詞,如果確有其事,那就必須根據耶穌使用的語言 來判定這個詞是否和我們認為的意思一樣。在約翰的這 段經文裡:“那些
憎惡世上自己生命的人,則會保守生 命到永生”,這句話所表達的思想肯定不同於我們為其 附加的含義。
希伯來語的詞彙並不豐富,一詞多義的情況比比皆 是。以“創世紀”一詞為例,它既可以指創世的各個階 段,也可用於表示一個晝夜輪轉的特定週期;因此,後 來的譯文中使用了“日”一詞,並認為世界是以六個二 十四小時為週期運行的。類似的例子還有“駱駝”或 “繩子”(繩子用駱駝毛製成),即在針眼的寓言故事 所翻譯的“駱駝”一詞。(參見第十六章第 2 節)[1]
此外,我們必須考慮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和性格特 徵,這些因素也會對其語言的特殊意義產生影響。如果 不這樣理解,就會遺失某些詞語的真正含義。從一種語 言翻譯到另一種語言時,同一個詞語所表達的情緒可能 出現強弱之分;在一種語言中,某個詞可能有侮辱或褻 瀆之意,但在另一種語言中卻無關緊要,這具體取決於 為這個詞語附加的思想。即便是在同一種語言中,某些 詞語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失去其原有意義。這就是為何 嚴格意義上的直譯並不一定能準確地表達某種思想,為了準確起見,人們有時必須使用對等詞或意譯詞,而非 採用同源詞。
此類注釋對於《聖經》,尤其是《福音書》的解釋 特別有用。如果我們不考慮耶穌當時所處的環境,就會 習慣性以己度人,從而錯誤地理解某些表述和事件所蘊 含的意義。因此,我們應剔除“恨”一詞的現代意義, 因為它違背了耶穌教義的基本精神。(參見第十四章第 5 節)
撇下父母和孩子 4. 每個為了跟隨我而撇下房屋、離開父母、兄弟、姐妹、 孩子或土地的人,都將會獲得百倍的報償,並且得到永生。 (《馬太福音》第 19 章第 29 節)
5. 彼得又說:“您瞧,我們撇下了一切,跟隨了您!”耶 穌於是對他們說:“我實話告訴你們吧:事實上,所有為了上 帝王國的緣故,而離開他們的家園、妻子、兄弟、父母和孩子 的人,將會在今世得到更多,並且在來世享有永恆的生命。” (《路加福音》第 18 章第 28 節至第 30 節)
6. 還有一個人說:“主啊,我將跟隨您,但是,請先讓我 回去向我的家人告別。”但是耶穌對他說:“手扶犁耕作,卻 又朝後看的人,對神的國是不合適的。”(《路加福音》第 9 章第 61 節至第 62 節)
如果對於詞語沒有爭議,我們就得來探究一下這些 話語所表達的思想,很顯然:來世的利益應放在人類利 益和各種考量因素之上,因為這樣的思想才符合耶穌教 義的本質,而拋棄家庭的理念則是對耶穌教義的否定。
除此之外,那些宣揚為了祖國而不惜犧牲個人利益 和家庭情感的箴言,我們見得還少嗎?有誰會責怪一個兒子離開他的父親、母親、兄弟姐妹、妻子和孩子去保 衛他的國家?相反地,他為了履行職責而拋下家庭的溫 馨和愛情的甜蜜,這難道不是修功積德之事嗎?如此看 來,有的職責是高於其他一切的。難道法律沒有規定, 女兒離開父母去與丈夫團聚是一種義務嗎?儘管這世間 有許多令人肝腸寸斷,卻又不得不為的分離,情感卻並 未因此而破裂。距離不會減少對父母的尊敬關懷,也不 會減少對孩子的呵護關愛。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即使是 從字面上來理解(除了“恨”一詞),這些話語也既不 是對孝敬父母這一誡命的否定,也不是對父母慈愛這一 情感的否定——如果按照其精神上的含意來理解的話, 就更是如此。這些話語旨在運用誇張的手法來表達關注 來世的責任有多麼迫切。此外,在某一個文化或時代 中,由於風俗習慣的緣故,家庭連結關係相對較弱,所 以它們受到的衝擊小於在一個道德水準更高的文明中所 受到的衝擊。這種連結關係在早期文化中顯得較為薄 弱,後來則隨著情感和道德意識的發展而逐漸加強。分 離本身就是進步的必要條件;它既存在於家庭中,也存 在於文化中,如果沒有相互交融,沒有相互融合,分離 也必將退化。這是自然法則,既有利於道德的進步,也 有利於身體的發育。
在這裡,我們只是從世俗的觀點來對這些問題進行 探討。靈性主義使我們能夠從更高層次來看待這些問 題,它揭示了真正的情感連結存在於靈性之間,而非肉 體之間;揭示了這樣的連結既不會因為分離——甚至不 會因肉體的死亡而被打破;以及揭示了通過靈性的淨 化,真正的情感連結會在靈性生命中得到加強:這是一個令人欣慰的真理,因為它為人們承受生活的世事變遷 賦予了極大勇氣。(參見第四章第 18 節和第十四章第 8 節)
讓死人去埋葬他們自己的死人 7. 他又對另一個人說:“跟隨我來。”那個人卻說:“請 先讓我回去埋葬我的父親。”但是,耶穌對他說:“讓死人去 埋葬他們自己的死人吧!你只管去傳播神的國。”(《路加福 音》第 9 章第 59 節至第 60 節)
8. “讓死人去埋葬他們自己的死人”,這句話表達的 是什麼意思呢?結合上下文來看,首先,在所談及的情 況下,一個人認為埋葬自己的父親是孝順父母應盡的義 務,這一點本是無可指摘的。然而,這句話中還包含著 一種更深層的意義,而只有對靈性生命理解更透徹之人 方能洞悉這層含義。
事實上,在靈性世界的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這是 靈性的正常生活,他在塵世的生命只是短暫易逝的。與 靈性生命所擁有的光輝和活力相比,塵世的生命確乎是 一種死亡。肉體不過是暫時遮蔽靈性的一件粗衣敝服, 是真正將靈性禁錮於塵世的一種羈絆,擺脫肉體的束縛 對於靈性而言是快樂的。一個人對死者的尊敬並不侷限 於對其肉體的哀悼,更在於對其靈性的懷念,比如保留 死者生前擁有或用過的物品,以寄託對死者的緬懷之 情。而人類是無法自行領悟到這一點的。故耶穌教導世 人說:不要為肉體憂慮,要先想到聖靈。你只管去傳播 神的國。去告訴別人,他們的家園不在世間,而在天 國,因為真正的生命只有在那裡才能找到。
我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分裂
9.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把和平帶到人間的,我帶來的不是和 平,而是利劍。我來是為了:“讓兒子和父親作對,讓女兒和 母親作對,讓媳婦與婆婆不和。甚至你的家人都是你的仇 敵。”(《馬太福音》第 10 章第 34 節至第 36 節)
10. 我到地球上,是來點燃烽火的,我多麼希望現在這火 已經被點燃了!我必須受到另外一種洗禮,我是如此地憂慮, 直到這洗禮完成。
你們以為我來是在人間建立和平的嗎?不是,我告訴你 們,我是來分裂的。因為,從現在起,五口人之家將要分裂, 三個反對兩人,兩個反對三個。父子將會分爭,彼此作對;母 女將會分爭,彼此作對;婆媳將會分爭,彼此作對。(《路加 福音》第 12 章第 49 節至第 53 節)
11. 耶穌本是仁慈和善良的化身,他從未停止過對鄰 居的愛,他可能會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把和平帶到人 間的,我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利劍。我來是為了: ‘讓兒子和父親作對,丈夫和妻子作對;我到地球上, 是來點燃烽火的,我多麼希望現在這火已經被點燃 了’”這樣的話嗎?這豈是不與他的教義自相矛盾嗎? 將一個殘忍冷酷的征服者的言語強加於他,這難道不是 對神明的褻瀆嗎?非也!事實上,這些話既沒有褻瀆神 明,也沒有自相矛盾,因為這的確是耶穌自己所說的 話,而這些話恰好見證了他的大智大慧。僅僅是形式, 有點模糊,並不能準確地表達他的思想,這一事實引起 了對其真正含義的誤解。從字面上看,這些話似乎是將 耶穌所肩負的和平使命變成了顛覆與離間的使命——可 根據我們的常識來看,這顯然是一個荒謬的結論,因為 耶穌是絕對不會自相矛盾的。(參見第十四章第 6 節)
12. 任何一種新思想的誕生,都會遭到強烈反對,沒 有哪個不經過鬥爭就能實現。在這種情況下,阻力的大 小總是與預期結果的重要性成正比,因為越是偉大的思 想,就越容易觸動更多的利益。如果某一思想的謬誤已 眾所週知,或者被視為無關緊要,那麼這一思想便不可 能引起任何人的關注,甚至能夠輕易獲得認可,因為大 家都知道它不具有可行性。然而,倘若這一思想真實可 信,擁有堅實的基礎,而且未來可期,那麼就會有一個 神秘的預感去警告它的對手,告訴他們無論是對於他們 本人,還是對於他們想要維護的秩序,這一思想都很危 險。這就是為何有人會反對這一思想及其追隨者。
因此,要衡量一種新思想的重要性以及可能產生的 結果,可以從這一思想的誕生引發的轟動效應、遭到駁 斥的激烈程度以及反對者的憤怒程度和持續時間來進行 判斷。
13. 耶穌來是為了宣揚一種教義,這一教義會摧毀當 時的法利賽人、文士和牧師施虐的基礎,為此,他們殺 害了耶穌,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殺死這個人,就能扼殺這 一思想。然而,這一思想至今仍盛行不衰,因為它是真 實可信的;它之所以得到傳播,是因為它代表了上帝的 安排。在離開猶地亞那個籍籍無名的村莊時,它面對最 頑固的敵人——那些因其破壞了他們出於自身利益而非 虔誠信奉而維護的世俗信仰,所以最想抨擊這一思想之 人——將自己的旗幟插在了異教徒世界的心腹之地。在 那裡,等待著使徒們的是最可怕的鬥爭;儘管遭受迫害 之人難以計數,這一思想卻在與日壯大、屢戰屢勝—— 因為作為真理,這一思想已經超越了它的前輩。
14. 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恰好是在異教已呈衰落之 勢,且正在和理性之光抗爭之時誕生的。當時的異教雖 依然徒具形式,卻早已無人真正信仰,唯有少數人因個 人利益而在勉力支撐。我們知道,利益是頑固而執著 的;它從不屈服於證據;一旦有人提出反對它的理由, 它就會暴跳如雷,而反對其謬誤的理由越充分,它就越 是武斷專橫。它很清楚自己是錯誤的,但它對此毫不理 會,因為它的靈魂深處從未有過真正的信仰。利益最畏 懼的,是令盲人睜開雙眼的光明。謬誤對它而言是有利 的,所以它會固守並維護謬誤。
蘇格拉底不是也宣揚了某種類似於基督教義的學說 嗎?那麼,為何這一學說未能在當時世間最開化的文化 中盛行呢?因為時機尚未成熟。蘇格拉底猶如在未開墾 的土地上播種耕耘;當時的異教主義還未走向衰亡。基 督在適當的時候接受了上天的使命。在當時那個時代, 並不是所有人——遠非如此——都達到了基督教思想的 水準,但當時盛行的信仰已經開始讓人們在內心深處產 生了一種空虛感,所以基督教思想得到了更廣泛的傳 播。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堪稱開闢道路的先鋒與宣導靈性 的先驅。(參見《引言》第四節“蘇格拉底與柏拉圖: 基督教思想和靈性主義的先驅”)
15. 遺憾的是,這一新學說的追隨者們無法就如何正 確解釋主所說的話達成共識,因為大部分話語都被寓言 和比喻的手法掩蓋了。從一開始,無數教派便如雨後春 筍般紛紛湧現,每個教派都聲稱唯有自己掌握了真理; 甚至到了十八世紀,各教派之間依未能達成一致。這些 教派忘記了最重要的神聖戒律:仁慈、博愛、愛鄰里——這是耶穌教義的基石以及獲得救贖的明確條件,他 們相互詛咒、相互爭鬥、以強凌弱、嗜血殺戮、嚴刑拷 打、火刑相加。這些基督徒們是曾經打敗異教的勝利 者,如今卻從受害者變成了迫害者。他們用鐵與火將無 瑕疵的羔羊作成十字架,插在了兩個世界。作為一個不 爭事實,宗教戰爭可謂是最殘酷的戰爭,它的受害者之 眾,遠甚於政治戰爭;它所引發的暴虐和野蠻行徑之 多,超過了其他任何戰爭。
這是基督教義的過錯嗎?顯然不是,因為基督教義 明確譴責一切暴行。基督有沒有對他的門徒說過“去迫 害、殘殺和燒死那些不信你的人”?沒有,因為他告訴 他們的恰恰相反: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上帝是無上仁 慈的;要愛你的鄰居;愛你的敵人;要善待曾經迫害過 你們的人。他還對他們說:凡用刀劍殺人者,必死於刀 劍。因此,責任並不在於耶穌教義本身,而在於那些曲 解了耶穌教義之人,在於那些將耶穌教義當成一種滿足 自身欲念的工具之人,在於那些忽略了“我的國不屬這 世界”這句話之人。
耶穌以其深邃的智慧,預見了將要發生之事。但這 些事情不可避免,因為這與人類本質的低劣性有關,而 人類本質的低劣性是無法一下子改變的。在歷經了十八 個世紀漫長而殘酷的考驗後,基督教才得以展示出其全 部力量。對於這一點,從未有過任何爭議。需要指責的 永遠是那些濫用耶穌教義之人。在經歷了各種互不容忍 的狹隘行徑後,人們總會感歎道:如果能夠正確理解和 踐行基督教義,這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16. 耶穌說:“不要以為我來是把和平帶到人間,我 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分裂。”他這句話的意思是:
“你們不要以為我的教義能夠一帆風順地創立;它 必將以我之名為由,引發血腥的戰爭,因為人類必不 能,也不想理解我。兄弟之間因為信仰不同,便會拔刀 相向,家庭成員因為信仰不同,便會四分五裂。我到地 球上,是來點燃烽火的,是為了除掉錯謬和偏見,正如 火燒田野,在於除掉野草一樣;我多麼希望現在這火已 經點燃,這樣就能更快地將一切清掃乾淨,因為真理必 在衝突中勝利現身。戰爭之後,必將迎來和平;宗教仇 恨之後,必將博愛眾生;經歷狂熱的黑暗之後,信仰之 光必將普照大地。待諸事俱備,我將差遣那慰藉者—— 真理之靈——來復興萬事;也就是說,若能理解我所說 之話的真正含義,更多開明之士終將能夠理解和結束分 裂上帝子民、令其自相殘殺的戰爭。最後,人們終將厭 倦這樣一場毫無結果,只留下了荒涼廢墟,給家庭帶來 了無盡煩擾的戰鬥,人類必將意識到在這個世界和另一 個世界真正利益攸關之事。他們必將看到其朋友和敵人 會心平氣和地選擇站在哪一邊。所有人都將簇擁於同一 面旗幟,即仁慈的旗幟之下;萬事萬物都將按照我所教 導的真理和法則,在人世間重建。”
17. 靈性主義誕生之時,正是基督應許實現之時。儘 管如此,如果不消除濫用的情況,它也無法做到這一 點。就像耶穌一樣,靈性主義在其發展過程中也遭到了 傲慢、自私、野心、貪婪與盲目狂熱的反對,它們對靈 性主義發起了最後的反擊,試圖阻擋其發展,為其設置 各種障礙,施加各種迫害。為此,靈性主義也須奮起反抗;好在鬥爭與血腥迫害的時代畢竟已經過去。靈性主 義必須忍受的阻礙,都是來自道德上的阻礙,而這些阻 礙也即將消失殆盡。前者持續了幾個世紀;後者只會持 續幾年,因為這道光芒並非源於一點,而是遍佈世界各 地,它將更快地讓盲人重見光明。
18. 耶穌的這些話只能理解為,他的教義必將激起極 大的憤怒,引發重大的衝突,在其被世人接納之前必將 導致慘烈的戰鬥——正如希伯來人剛進入應許之地前所 經歷的一樣,並不是說他在蓄意謀劃紛爭和混亂。邪惡 來自人類,而非耶穌。他就好比一位救死扶傷的醫生, 開出的藥方在治病救人的同時,難免有些許引發不舒服 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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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拉丁語中的“Non odit”以及希臘語中的“και ου μισει”,這幾個詞都沒有 “恨”的意思,而是指愛得更少。對於希臘語中“misein”這一動詞所表達的含 義,耶穌在希伯來語中只能採用這一更為貼體的動詞來表達:它的確切意思並不是 恨,而是愛得更少,愛得不及其他多,或者不如愛其他一樣愛。在敘利亞的方言中 [即阿拉姆方言,亦為耶穌母語——譯者按],耶穌對於這一詞語的使用頻繁可能更 高,因為其口音更重。這一含義還見於《創世紀》第 29 章第 30 節和第 31 節:“雅 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耶和華見利亞 失寵(原文作‘被恨’)……”。很明顯,這裡的真正含義是譯文中所表達的“失 寵”之意。在希伯來語,尤其是敘利亞語的其他許多段落中,這一動詞常被用來表 示“不如愛其他一樣愛”的意思,如果把它直譯為恨,那是一種誤解,因為它還有 另一個明確含義。此外,《馬太福音》的經文中已清除了所有這類容易混淆的疑難 之處。—— M·佩紮尼(本注釋由卡甸補充——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