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靈性是否真的存在?
1. 懷疑靈性存在的原因主要歸結於人們對於其本質的無知。靈性通常被認為是作為一種獨立的存在被創造出來的,而這種存在至今尚未得到任何證實。很多人對於靈性的瞭解僅僅局限於他們小時候聽過的一些荒誕的故事,這就像是通過閱讀小說去瞭解一個人的生活歷程一樣。除了令其感到心煩意亂的荒謬之處,他們從未嘗試通過這些故事去探究在荒謬的假像之外,是否還隱含著某些事實依據。他們不想花力氣去剝堅果的苦澀外殼,只想得到裡面的果仁。所以,和那些信奉宗教的人一樣,他們對此持全盤否認的態度,因不滿某些弊端,便不分青紅皂白,一股腦地加以譴責。
無論我們對靈性的看法是什麼,這種信仰必然是建立在一種脫離物質的智慧本源的存在形式之上的。這種信仰與全盤否認這種本源的觀點是水火不容的。因此,以靈魂的存在、存活和個性為出發點,唯靈主義從教條和理論上對其進行了論證,而靈性主義則以一種顯而易見的方式對其進行論證。不過,現在讓我們暫時將顯靈現象本身與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放在一邊。讓我們先來看看它可能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2. 如果我們相信靈魂的存在,並且相信靈魂在死後仍會繼續保留自身的個性,那麼我們也必須認同以下兩個觀點:1)靈魂的本質不同於肉體,因為靈魂一旦脫靈媒之書——第一部分:初步觀察
離肉體,就無法再保留其物質屬性;2)靈魂擁有自己的意識,因為它會感到幸福或痛苦。沒有意識,靈魂就只是一種惰性的存在,如此以來,靈魂的存在對我們而言便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倘若我們認同這一觀點,那麼很明顯,靈魂死後一定會去往別的地方。可靈魂究竟會變成什麼?它實際上又去往了何處呢?人們普遍認為,靈魂死後要麼上天堂,要麼下地獄。可是天堂和地獄又在哪裡呢?常言道,天堂在上,地獄在下。然而在宇宙中,何謂上,何謂下?因為人人都知道地球是圓的,這樣的天體每運行12小時,在我們眼中的上下方向便會顛倒一次,而且外太空具有無限性,其可探索的距離是無法比擬的。誠然,我們可以將“下方”理解成地底深處,但在經過地質挖掘後,所謂的“深處”又該指什麼地方呢?此外,對於那些被稱為“火之天堂”和“星之天堂”的同心球體,我們又當做何理解?因為我們知道地球並非宇宙的中心,而我們的太陽不過是無限宇宙中光芒四射的數百萬恒星中的其中之一,而且每顆恒星皆位於其行星漩渦的中心。既然地球已經泯然於浩瀚的太空之中,其重要性又從何談起?這顆渺小的砂粒,無論是從大小或位置而言,還是從其在宇宙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而言,皆平平無奇而毫無特別之處,憑什麼就能享有超乎常理的特權,憑什麼就能成為唯一擁有理性生命的居住地呢?這種對於無限的浪費在理智上是讓人難以接受的,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訴我們,在其他世界也必定會有居住者。若果真如此,它們也會向靈魂世界派出自己的特遣隊。然而,同樣的,一旦為其指定的居住地遭到了天文和地質上的毀滅,那麼這些靈魂將何去何從?尤其是根據居住世界多樣性的這一合理理論,在其無限繁衍生息之後,靈魂又將變成什麼樣子?關於靈魂居住地的這一學說,目前還尚未找到足以支援其理論的科學資料,所以我們不得不接受一個更具有邏輯性的理念,即靈魂並不會讓自身受限於任何特定的區域,而是具有穿越整個宇宙空間的能力:它們在我們生活的地方形成了一個無形世界,不停地環繞和包圍著我們。這有什麼不可能的?又有什麼不合理的?絕對沒有!相反,萬事萬物都在告訴我們,只可能如此,絕無他法。可是,如果摒棄了特定的事發之地,來世的懲罰和獎勵又會變成什麼呢?需要注意的是,懲罰和獎勵的概念通常會導致人們產生懷疑,因為這是在不再被接受的條件下出現的。相反,我們應當說明的是:靈魂的幸福與否源自於其自身;靈魂的命運取決於其自身的道德水準;善良而合拍的靈魂聚集在一起是幸福的源泉;根據純潔程度的不同,高階靈魂能感知和預見低階靈魂所無法感知和預見的事情。如此以來,每個人都能毫不費力地想明白這個問題。還有一點需要補充的是,靈魂只有通過努力提升自我,並在經歷了淨化所需的必要考驗之後,方能達到最高的境界。此外,天使是已升到最高境界的人類靈魂;只要其願意,每個靈魂都能達到這一境界;天使是上帝的使者,負責監督整個宇宙執行神的計畫;完成這樣一個光榮的使命會讓靈魂感到快樂,你會認為靈魂的這種幸福狀態比日復一日的靜觀默禱和無休無止的一無是處更具有吸引力。最後要說明一點:惡魔只是尚未完成自我淨化的邪惡靈魂,只不過這些靈魂最終也有可能與其他靈魂一樣,達到純潔的狀態;相較于人生而邪惡且命中註定的說法,前一種理論貌似更加符合上帝的正義與仁慈。同樣,這一理念經得起最苛刻的推理以及最嚴謹的邏輯與常識的考驗。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居住在太空中的靈魂更確切而言就是我們所說的“靈性”。因此,
靈性就是脫離了肉身皮囊的人類靈魂。如果靈性是作為一種獨立的存在形式被創造出來的,那麼靈性的存在就更具有假設性。然而,既然接受了靈魂的存在,我們也必須接受靈性的存在,因為靈性與靈魂並無二致。如果我們接受了靈魂無處不在的事實,也必須同樣接受靈性無處不在的事實。因此,如果不否認靈魂的存在,我們就不能否認靈性的存在。
3. 當然,這只不過是一種比任何其他學說更具有合理性的理論,但它既不違背理性,也不違背科學。此外,這一理論得到了事實的論證,也得到了邏輯和經驗的支援;我們通過顯靈現象發現了這一事實,從而為靈魂的存在和存活提供了確鑿的證據。儘管如此,仍有許多人的信仰並未超越這一點。他們相信靈魂的存在,因此也相信靈性的存在,但他們否認與靈魂交流的可能性,因為——用他們的話說——非物質存在是無法與物質進行互動的。這種懷疑源自於他們對靈性真實本質的無知,他們通常錯誤地認為靈性是一種抽象模糊的不明之物——而這是不正確的。
在進一步討論之前,讓我們先來看一看靈性與肉體的結合。靈性是這種結合的基本存在,因為靈性是在死後仍能存活的
思維存在。肉體不過是靈性的
附屬品,是一個皮囊,猶如穿過之後就扔掉的衣服一樣。除了這個物質皮囊,靈性還另外擁有一個將其與肉體相連的半物質皮囊。人死之時,靈性雖會棄絕肉體,但並不會拋棄第二層包裹之物,即我們所稱的 “
靈性包”。這種半物質皮囊外具人形,為靈性提供了一具流態和霧狀的肉體,儘管我們在正常情況下是看不見這種半物質皮囊的,但其仍然具有物質的某些性質。因此,靈性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抽象概念,而是一種受到限制和界定的存在,一旦其變得可見和有形,便會顯現出人類的外形。為什麼靈性不能與物質相互作用呢?是因為其肉體的具有流動性嗎?難道說靈性真的有別於其他最稀有的流體(比如電流),有別於那些我們認為具有最強大的動力且最不可衡量的流體?不可衡量的光在可衡量的物質中不也能引發化學反應嗎?目前,我們還不瞭解靈性包的內在本質,但我們可以將其想像為一種由電物質或其他某種同樣微妙的物質所組成的存在。既然如此,那受到意志引導的靈性包為什麼不能具有與電相同的特性呢?
4. 靈魂與上帝的存在——前者源於後者——是靈 性主義這一高屋建瓴的理論體系所依賴的基礎。但在我 們能夠對靈性主義進行有力的論證之前,我們必須確定 與我們討論這一問題的人也接受這樣一個基礎。針對 “你相信上帝嗎?你相信自己有靈魂嗎?你相信靈魂在 死後仍能存活嗎?”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如果我們得到 的回答是否定的,或者我們得到的答案過於簡單,例如 “我不知道;我願意相信,只是不太確定”——以不甚 明確的回答作為掩飾,避免讓對方感到過於震驚,從而維持其以為的體面的偏見,在大多數時候,這也等同於 一種膽怯的否認。在這種情況下,繼續討論下去是毫無 益處的。這就猶如試圖向一個不相信光存在的盲人展示 光的屬性一樣,因為顯靈現象實際上只是靈魂屬性的作 用。因此,如果不想在和對方談話時浪費我們的時間, 就需要追求另一種思維過程。
接受這一基本原則,不僅是將其視為一種可能 性,而是將其視為一個已得到證明且不可否認的事實, 那麼自然就能得出靈性的確存在的結論。
5. 我們還必須確定一點:靈性是否能與人類溝 通,即靈性是否能與人類進行思想交流。但問題是為什 麼不能呢?一個人除了是禁錮在肉體中的靈性,還能是 什麼?為什麼一個自由的靈性不能和一個被俘虜的靈性 進行交流,就像為什麼一個自由的人不能和一個囚犯進 行交流一樣?如果我們相信靈魂在死後仍然能夠存活, 那麼否認靈魂情感的存在又是否合理呢?換而言之,既 然靈魂無處不在,那麼相信一個生前愛過我們的人會接 近我們,會想要和我們交流,並且會利用一切可能的手 段去這樣做,這豈非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靈魂在世 之時,難道不會對其肉體的物質產生作用嗎?難道不是 人的靈魂在引導著身體進行運動的嗎?既然如此,為什 麼靈性在死後就無法借助於另一個仍與肉體相連的靈性 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就像一個啞巴借助于一個會說話的 人來獲得他人的理解一樣?
6. 讓我們暫時將我們認為無可爭辯的事實放在一 邊,將與靈性的溝通視為一個簡單的假設,同時要求懷疑者不是通過簡單的否定陳述——其個人觀點並不能等 同於律法——而是通過不容置疑的推理來向我們證明這 種溝通確實是不可能發生的。讓我們暫且袖手旁觀一 回,既然他們想通過物理法則來觀察顯靈現象,那就讓 他們從他們的科學寶庫中拿出數學、物理、化學、機械 或生理方面的證據,通過 a + b 的方式逐一論證以下觀點 ——但前提是必須始終以靈魂存在和存活的基礎原則為 出發點:
1)我們體內的存在生前擁有思想,死後便不再擁 有思想;
2)即便它擁有思想,也不會再想念曾經愛過的人; 3)即便它會想念曾經愛過的人,也不會願意和他
們進行交流;
4)即便它能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也不可能就在 我們身邊;
5)即便它就在我們身邊,也無法與我們交流;
6)因為它是一種流體,所以無法作用於惰性物質;
7)即便它能起作用惰性物質,也無法作用於生命 存在;
8)即便它能作用於生命存在,也無法引導他或她 的手去寫字;
9)即便它能通過這種方式寫字,也無法回答問題 或傳遞思想。
唯有靈性主義的反對者能夠運用像伽利略證明太 陽不繞地球旋轉一樣顯而易見的理由向我們證明這一切皆無可能時,我們才會承認他們的懷疑是有充分依據的。 然而不幸的是,但直到今天,反對者提出的所有論據無 非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字:我不相信,所以這不可能。 毫無疑問,他們會反駁說,我們有責任證明這些顯靈的 真實性。只不過我們早就通過現象和推理給出這樣的證 據;如果他們拒絕接受其中任何一種,甚至否認自己的 親眼所見,那麼就應當由他們來證明我們的推理是錯誤 的,證明這些現象是絕無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