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之書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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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自由法則

1. 天賦自由 2. 奴隸制度 3. 思想自由 4. 良知自由 5. 自由意志 6. 命運 7. 對未來的瞭解 8. 人類行為動機的理論概述


1. 天賦自由



825. 在這個世界上是否有人能自誇其享有絕對的自由?
“沒有,因為每個人都彼此需要,不可分離——即使 偉人也不例外。”


826. 人在怎樣的條件下才能享有絕對自由?
“恐怕唯有沙漠隱士才能做到這一點。只要是兩個人 相處 ,他們就擁有相互尊重的對等權利 ,因而不可能再享 有絕對的自由。”


827. 尊重他人權利之義務是否會剝奪屬於自己的權利?
“絕對不會,因為這是一個人的天賦權利。”


828. 有的人一方面信仰著自由主義 ,一方面又常常對自己 的家人和下屬表現得獨斷專橫,對此我們該如何調解?
“這些人儘管對自然法則擁有理性的認知,但這一認 知被其內心的傲慢和自私消抵得所剩無幾 。他們雖然明白 事理 ,卻不會以身作則 ,其對於自由主義的信仰不過是精 心算計之舉而已。”


■ 這些人在今世所奉行的原則會令其在來世受用嗎?
“明理而不自律者,則情無可原也。我實實在在地告 訴你們,單純真誠之人遠比那些虛偽做作之人更接近上 帝。”


2. 奴隸制度



829. 是否有人生來註定就是他人的財產?[a]
“讓一個人絕對隸屬於另一個人是有悖於上帝律法的。 奴隸制度是濫用權力的一種表現 ,它會隨著社會的進步而 逐漸消亡,正如其他的社會弊端一樣。”

任何維護奴隸制度的人類法律都是違背自然的 ,因為它將人 比作動物,對其進行肉體折磨和道德貶低。


830. 當奴隸制度成為一種習俗時 ,那些從中受益之人是否 應受到指責 ,畢竟他們只不過是遵循一種似乎自然而然的 慣例而己?
“惡即是惡,任何開脫之辭都不會令惡行變為善舉。 然而 ,責任之大小與認知責任的手段相當 。因奴隸制度而 受益之人終歸犯有違背自然法則的罪責 。但在這裡 ,正如 萬事萬物一樣 ,罪責是相對的 。倘若奴隸制度根植於某些 民族的風俗習慣,人們可能會對這一制度加以善意利用,並視其為理所當然之事 。但待人們的理性日趨成熟 ,尤其 是受到基督教教義的啟發後 ,最終證明在上帝面前奴隸與 他們是平等的,他們便不再情有可原。”


831. 天資的自然不平等是否會使某些種族受到更高智商 種族的統治?
“確有可能,但這是為了提升他們,而非借助奴役的 枷鎖對他們進行進一步壓榨 。長久以來 ,人類一直把某些 種族視為他們馴養的有手有腳的牲畜 ,以至於他們相信自 己有權利將這些種族的人當作牲口一樣來販賣 。他們幻想 自己擁有純粹的血統 。真是些無法超越物質的荒謬之人! 這並不是血統純不純粹的問題,而是靈性純不純潔的問 題。”(參見第 216 問與第 803 問)


832. 有的人非常關照自己的奴隸 ,不讓他們受苦受窮 ,認 為自由反而會使他們陷入更艱難的困境 。對於這些人該如 何評價?
“我只能說,這些人對於自身的利益看得更為透徹。 他們對自己所養的牛和馬也很照顧 ,目的只是為了能在集 市上賣出最好的價錢 。儘管他們不會像那些虐待奴隸的人 一樣受到譴責 ,但他們仍將奴隸視為商品 ,剝奪了奴隸自 身的權利。”



3. 思想自由



833. 人身上有沒有什麼是超脫了所有的限制 ,使其在這方 面享有絕對的自由?
“人在思想方面享有無限自由,因為所知所識,無涯 無際。思想或許會停滯不前,但絕不會消亡毀滅。” 834. 人是否應對自己的思想負責? “在上帝面前,人應對自己的思想負責。只有上帝能 看穿人的思想 ,他會對此做出降罪責罰或赦免恕罪的公正 裁決。”



4. 良知自由



835. 良知自由是否是思想自由的結果?
“與人的其他思想一樣,良知是人獨有的一種隱密思 想。”


836. 人是否有權為良知自由製造障礙?
“與思想自由一樣,只有上帝才有權審判良知。如果 說人類是通過世間的法律來調節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話 ,那 麼上帝則是通過自然法則來調節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


837. 在良知自由方面設置障礙會導致怎樣的結果?
“使人做出違背其思維方式的舉動,這會使其變成偽 君子。良知自由是真正文明和進步的一大標誌。”


838. 我們是否應該尊重每一種信仰 ,哪怕其存在顯而易見 的錯誤?
“每一種信仰,只要是真誠的,引人向善的,都是值 得尊重的。該受譴責的是那些引人向惡的信仰。”


839. 貶低那些與我們信仰不一樣之人是錯的嗎?
“這是缺乏仁慈之心的展現,也是侵犯思想自由的展 現。”


840. 如果某種信仰可能會造成社會動亂 ,那對此加以阻撓 是否有悖良知自由?
“行為雖然可以壓制,但內心信仰卻難以抹滅。”

如果某種信仰會對他人造成傷害 ,那麼限制這種信仰的外化 活動並不算侵犯良知自由 ,因為這種限制的目的在於實現真正 的信仰自由。


841. 在尊重良知自由的前提下 ,我們是否應允許不良學說 的傳播 ,或者說我們是否可以無需反對這種自由 ,即可試 圖讓誤入歧途之人回歸真理之路?
“當然 ,不僅可以 ,且應當如此 。但是 ,你得像耶穌一 樣 ,借助於感化和說服 ,而非武力 ,因為後者比你想要讓 人轉變的信仰更加糟糕 。如果有什麼是允許強加的話 ,那 就是善良和博愛 。然而 ,我們並不贊同通過暴力手段來達 到這一目的:堅定的信念是無法強加於人的。”


842. 鑒於所有學說都聲稱自己是真理的唯一表述 ,我們可 以通過哪些跡象來評判其是否如此呢?
“看哪一個培養的善良之人最多,虛偽之人最少,換 而言之 ,即誰踐行仁愛和仁慈法則的動機最純 ,範圍最廣 , 誰就最能代表真理 。你們可以通過這一跡象來分辨某一學 說的好壞 ,因為凡是在上帝的子民之間傳播分歧 、製造分 裂的學說就是虛假錯誤、有害無益的。”



5. 自由意志



843. 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會展現他的自由意志?
“人有思想的自由,因而也有行動的自由。沒有自由 意志的人無異於一台機器。”


844. 人是否從一出生就擁有自由意志?
“人的行動自由始於其有行動意願的那一刻。在生命 的早期階段 ,自由通常是不存在的 。自由的物件會隨著能 力的提升而不斷發展與變化 。一個思想與年齡需求相符的 孩子會將自由意志運用於對其而言必要的事情之上。”


845. 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傾向是否會成為自由意志的障礙?
“本能傾向其實屬於此人道成肉身之前的靈性。根據 靈性的進化程度 ,這種本能的傾向可能會煽動此人做出應 受譴責的行為 ,在此情況下 ,那些擁有情感共鳴的靈性往 往會充當助人下石的角色 。但如若本人擁有抵制之意 ,這 種煽動也並非不可抗拒 。謹記一點 :有志者 ,事竟成 。” (參見第 361 問)


846. 我們的肉體是否會對我們一生的行為產生影響 ,如果 會,那它是否代表著阻礙我們自由意志的一種累贅?
“靈性必然會受到物質的影響,物質有可能會阻礙靈 性的表現 。這正是為何在肉體物質性越弱的世界 ,其能力 發展越為自由的原因。但這並不是賦予靈性能力的工具。 而且 ,在此情況下 ,還有必要對道德和智力加以區分 。如 果一個人有殺人的本能 ,那麼這種本能肯定屬於其靈性並 由其傳遞給他 ,這與其肉體器官並無關係 。一個人若在思 想上保持沉默 ,一心只追求物質享樂 ,其實與野蠻人無異 , 甚而更糟 ,因為他對於如何潔身自好 、遠離邪惡早已不再 關心 。這當中也埋下了他的罪孽 ,因為他的行為舉動皆是 其自由意志的結果。”(參見第 367 問以後的“肉體的影 響”)


847. 智力的異常是否會限制人的自由意志?
“一個人的智力無論因何種原因受損,他將無法再控 制自己的思想 ,因而也不可能再擁有自由 。這種異常往往 是對那些愛慕虛榮 、倨傲無禮以及濫用能力之靈性的一種 懲罰。這些靈性可能會轉世投生於一個智力低下的肉體, 就像暴君再世為奴 ,為富不仁的財主投生為乞丐一樣 。然 而,靈性對於自己所受到的這種限制,是完全有意識的。 這其中涉及到物質的作用 。” (參見第 371 問以下內容 。)


848. 因酗酒而導致智力受損 ,是否可將此作為不當之舉的 理由?
“不能,因為酗酒者是自願將其對理性的控制用來滿 足自身的物質欲念 。與其說他犯下了一樁罪過 ,不如說他 一舉兩罪。”


849. 對於一個原始人而言 ,什麼才是具有主導地位的能力 , 是本能還是自由意志?
“本能,但在某些情況下,本能並不會妨礙一個人完 全自由行事 。就像一個孩子 ,他會首先將這種自由運用於 滿足其眼前的需求 ;日後才會通過智力對其進行拓展 。因 此 ,由於你與原始人相比所知更多 ,所以你對自身行為所 承擔的責任也就更大。”


850. 在某些情況下 ,社會地位是否會成為享有絕對行動自 由的阻礙?
“這個世界無疑擁有自己的需求。上帝是公正的:上 帝已將萬事萬物考慮周全 ,但儘管如此 ,你仍然需要付出 些許努力才能克服這些障礙。”



6. 命運



851. 按照“命運”一詞的慣常含義 ,人的一生中是否隱含 著某種命運?換而言之 ,所有事情是否都是事先註定的? 如果是的話,自由意志又從何而來呢?
“所謂命運,不過是指靈性選擇其轉世投生時將經歷 哪種考驗 。在對某種考驗做出選擇時 ,靈性便為自己設定 了一種命運 ,可以說 ,這是靈性通過這一身份去尋找自我 的結果 。我所指的是肉體上的考驗 ,因為在涉及道德上的 考驗和誘惑時 ,靈性始終擁有在善惡之間做出選擇的自由 意志 ,也就是說 ,靈性在任何時候都具有屈服或抗拒的能 力 。譬如 ,當其他的善靈發現他失去勇氣時 ,他們可能會 急於向其提供援助 ,但這一影響並不會到左右其意志的程 度 。相反地 ,邪惡或卑劣的靈性有可能通過放大肉體上所 面臨的危險來擾亂他 、嚇唬他 。但無論如何 ,道成肉身的 靈性始終擁有不受束縛的自由意志。”


852. 有些人無論做什麼 ,都像是在被命運追逐 。難道不幸 是其命中註定的一部分嗎?
“這一切很可能是他們所必須經歷的考驗,而這些考 驗是他們事先選擇的結果 。你們再次試圖將原本歸結於自 身錯誤的結果歸結於命中註定 。在經受苦難時 ,要確保自 己問心無愧。至少可以從中尋找到些許安慰。”

我們的性格和社會地位會讓我們對事物形成某種或對或錯 的觀念 ,而這種觀念關乎著我們的成敗 。我們發現 ,將自己的 失敗歸咎於命運 ,而非我們自身所犯的過錯 ,的確是一種方便 順手 、不易傷及自尊的做法 。如果說靈性所施加的影響有時會 加劇這一狀況 ,我們可以拒絕聽從其不懷好意的提議 ,從而避 免受到這樣的影響。


853. 有的人剛躲過了一場致命危機 ,卻又陷入另一重危險 , 似乎無法逃脫死亡的結局。這難道不是命運嗎?
“就這個詞的確切含義而言,所謂命運,不過是指死 亡的一瞬間 。當那一刻來臨時 ,無論以何種方式 ,你都無 法逃脫。”


■ 這麼說來 ,無論威脅我們的危險是什麼 ,只要我們時 限未到,就一定不會死亡,對嗎?
“當然,你肯定不會死亡,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然 而,一旦你離開人世的時限已到,就沒有什麼能挽救你。 上帝預先知道你會以何種方式死亡 ,你的靈性往往也會有 所感知 ,因為在你當初選擇自己今生今世的生活之時 ,死 亡就已經隱含其中了。”


854. 既然死亡的時刻無可避免 ,那麼採取任何防範措施都 是毫無意義的嗎?
“並非如此,因為你在採取防範措施時,意味著你希 望努力避免危及自己的過早死亡 。這種防範措施正是防止 出現這一情況的手段之一。”


855. 讓我們身陷並不會對我們造成任何後果的危險 ,上天 意欲何為?
“當你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這其實是你所希望的一種 警告 ,目的是要讓你遠離邪惡 ,變得更加堅強 。在你剛脫 離危險且驚魂未定之時 ,根據善靈對你影響的程度 ,你肯 定會或多或少地去思考成為一個好人的重要性 。然而 ,一 旦邪惡的靈性出現 (我之所以說“邪惡” ,是因為其仍未 去除邪惡的本質),你會認為自己同樣可以僥倖地躲避其 他危險 ,從而再次縱容自己的欲念 。上帝意在通過你遇到 的危險,提醒你意識到自身的缺點以及今世生命的脆弱。 一個人若能仔細審視這些危險的起因和性質 ,就不難認識 到 ,這樣的後果往往是對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或所忽視的 責任的一種懲罰 。所以說 ,上帝是在借此警告你反省自我 , 做出彌補。”(參見第 526 問至第 532 問)


856. 靈性是否能預知自己將以何種方式死亡?
“他知道自己所選擇的人生多半會讓自己以何種方式 死亡 。但他也知道 ,為了阻止這一切 ,他不得不經歷哪些 掙扎與奮鬥 ,以及哪些情況下上帝允許其想辦法逃脫 。”


857. 有些人在戰鬥中抱著深信自己時限未到的信念面對 各種危險。這種信念有無依據?
“很多時候,人能預感到自己的死亡,就像他能預感 到自己還不會死一樣。這種預感是其守護靈性所賜予的, 守護靈性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警告他做好離世的準備 ,或 者為了在生死攸關之際激發他的勇氣 。這種預感也有可能 源自於他對自己所選擇的人生 ,或所接受且知道自己應當 履行之使命的直覺。”(參見第 411 問至第 522 問)


858. 那些預料到自己死亡之人 ,為何往往比其他人更少了 些恐懼呢?
“是人害怕死亡,而非靈性。能預料死亡之人,其思 想更接近於靈性 ,而非凡人 。他明白自己即將解脫 ,並已 做好了準備。”


859. 如果在時限到來之時 ,死亡是無法避免的 ,那麼在我 們一生中所發生的每一個意外也都是如此嗎?
“這往往是些細枝末節的問題,但足以讓我們對你提 出警告 ,有的時候 ,它們會幫助你修正自己的思想 ,以避 免意外的發生 ,因為我們並不喜歡肉體的痛苦 。然而這一 切對於你所選擇的人生而言是無足輕重的 。命運 ,確切而 言 ,僅僅關乎於你必須來到和離開這個世界的生死之際 。”


■ 有沒有什麼事情是必然會發生的 ,是靈性的意志所無 法阻止的?
“當然有,但處於靈性狀態的你會在做出選擇時對此 有所預見和感知 。不過 ,千萬不要相信有些人所說 ,認為 你身上所發生的一切都是‘事先註定’的 。一件事往往是 由於你之前出於自由意志而實施的某種行為所導致的 ,所 以說 ,若你沒有之前的行為 ,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如果你 燒傷了自己的手指 ,那只是你粗心大意和物質侷限所導致 的結果而已 。只有巨大的悲痛以及會對你的道德地位產生 影響的關鍵事件才是上帝所預見的 ,因為它們對你的淨化 和教導具有重要意義。”


860. 一個人能否通過自己的決心和行動來避免原本應發 生的事情,反之亦然?
“可以,如果這種離世方式對應了他所選擇的生活。 這是為了行善 ,是理所應當的 ,因為這是生命唯一也最重 要的目標 ,他可以阻止邪惡 ,尤其阻止那些可能釀致大惡 之惡。”


861. 一個人在今世犯了謀殺罪 。他是否知道 ,他所選擇的 這一世會讓自己成為一名殺人者?
“不知道,他只知道選擇一種艱苦的生活,他要冒著 殺死同胞的危險,但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會這樣做, 因為他幾乎是在犯罪的前一瞬間才在腦海裡做出了決定。 因此 ,他決定採取行動時始終是自由自願的 。如果靈性事 先知道自己在化身成人時必將犯下謀殺之罪 ,這將意味著 他這麼做是上天註定的 。有一點必須要清楚 ,沒有人是註 定要犯罪的 ,所有犯罪及其他行為都是選擇和自由意志的 結果。”

“另外,你們總是喜歡把兩種截然不同的事物混淆在 一起 :人世間的物質事件與道德生活中的行為 。有時所說 的命運 ,那也只是針對物質事件而言 ,其原因既不在於你 自身 ,也不由你的意志所左右 。而道德生活中的行為則必 定歸結於一個人自身 ,因此 ,他始終是有選擇自由的 。所 以說,在這種行為中,從無命運可言。”


862. 有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未能成功過 ,似乎他們付諸的所 有努力都會受到惡靈的干擾。這不就是所謂的命運嗎?
“如果你想要將這稱之為命運的話,也未嘗不可;但 這樣的人生也是選擇的結果 ,這些人之所以選擇充滿失望 的生活 ,就為了要考驗自己的耐性和順從性 。但千萬不要 認為這樣的命運是永遠無法避免的 ,因為這往往只是由於 他們選擇了一條錯誤的道路 ,缺乏與之相當的智力和天資 所導致 。一個人對游泳一無所知 ,卻想要遊過一條河 ,那 麼他溺水而亡的機率就相當高了 。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可 謂比比皆是 。倘若一個人永遠只是嘗試去做自己能力範圍 之內的事情 ,那麼他幾乎能夠做什麼成什麼 。他之所以會 失敗 ,是因為他的自尊和野心使其偏離了自己的道路 ,讓 他去追求欲念的滿足 。所以他才會失敗 ,這是他自己的過 錯 。可他並不願意責怪自己 ,而是喜歡將責任歸咎於天上 的星相 。一個人本有可能成為一名出色的工匠 ,享受風光 體面的生活 ,卻偏偏要去當一位平庸的詩人 ,最後只能餓 死街頭 。如果每個人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 ,每個人就 能在這世間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863. 社會風俗難道不會迫使一個人走上某一條他並不喜 歡的道路 ,並讓他在選擇職業時受到他人意見的左右嗎? 對社會汙名的恐懼難道不是行使自由意志的一種障礙嗎?
“社會風俗是人定的,而非上帝定的。如果一個人屈 從於社會風俗 ,那是因為社會風俗適合於他 。這也是基於 自由意志的行為 ,因為如果他願意 ,他完全可以無視這些 社會風俗 。既然如此 ,他又為何要抱怨呢?他不應當怪罪 於社會風俗 ,而是他自己的愚蠢自負 ,這才是導致他寧願 餓死 ,也不肯抵制流行習俗的原因 。沒有人會將他的死歸 咎於公眾輿論 ,但上帝會將此歸咎於他自己的虛榮心 。這 並不是說 ,他應當在毫無必要地的情況下藐視與反抗公眾 輿論——因為有的人滿腦子充斥的 ,與其說是真正的哲學 , 倒不如說是偏執的念頭 。將自己當作一個與眾不同的異類 進行炫耀 ,這顯然是一種愚蠢行徑 ;如果不能再站在頂端 , 就優雅地走下社會的臺階,這才是明智之舉。”


864. 如果說有的人似乎一直受到厄運的困擾 ,那麼有的人 卻彷彿一直受到命運的眷顧 ,因為他們總能事事順心如意 。 這當如何解釋?
“後者通常擅於做人 。不過 ,這也有可能是一種考驗 , 因為當他們因為自己的成功而陶醉之時 ,他們會盲目地相 信自己的命運 ,以至於後來往往要以命運的驚天逆轉為代 價才能獲得最終勝利 ,而事實上 ,這原本是稍加謹慎就能 避免的。”


865. 在既不依賴於意志 ,也不憑藉智力的情況下 ,例如在 全憑手氣的遊戲中 ,運氣似乎會特別眷顧某些人 ,對此又 當如何解釋呢?
“有的靈性在轉世之前就事先選擇了某種形式的享樂。 特別眷顧他們的運氣其實是一種誘惑。作為人,他贏了, 但作為靈性 ,他卻輸了 :這是對其虛榮心和貪婪心的一種 考驗。”


866. 這麼說來 ,看似主宰著我們物質生活定數的命運仍然 是我們自由意志的結果?
“你要經歷怎樣的考驗,這是你自己的選擇。考驗愈 難 ,忍耐力愈強 ,你的進步也就越大 。那些一輩子沉迷於 自私自利的物質享受和世間樂趣之人 ,不過是些懈怠隨意 、 停滯不前的靈性 。因此 ,世間的運氣不佳之人遠多過那些 物質上幸運之人 ,因為大多數靈性都傾向於選擇最有利於 自身進步的考驗 。世間的榮耀和享樂終如黃粱一夢 ,徒勞 無益 ;對此 ,他們看得格外透徹 。而且 ,即使沒有悲傷與 痛苦 ,最幸福美滿的生活也總是伴隨著不安 ,充滿了困擾 。” (參見第 522 問及以下內容)


867. “生來福星高照”的說法源自何處?
“源自於將星相與個人命運聯繫在一起的古老迷信, 這僅僅只是個寓言,有的人卻傻傻地望文生義。”



7. 對未來的瞭解



868. 世人是否能看透未來之事?
“對於世人而言,未來通常是秘而不宣的;只有在罕 見和特殊情況下,上帝才會允許將其揭示於人。”


869. 向世人隱瞞未來的目的是什麼?
“假如一個人事先知道了未來會發生什麼,他會忽視 現在 ,不會再像原來一樣率性而為 ,因為他心裡會想 ,既 然某件事情一定會發生 ,那自己又何必為之忙碌或費心阻 攔 ,所以行事也會變得瞻前顧後 ,左右搖擺 。上帝之旨意 本非如此 ,而是要讓每個人為諸事之成就全力以赴 ,甚至 包括那些意欲加以阻撓之事。這種方式會讓你習慣性地, 且不知不覺地期待著你一生中即將發生的所有事情。”


870. 既然讓未來秘而不宣是有益的 ,那為何上帝有時還會 將其揭示於人呢?
“因為在此情況下,預知未來有助於完成而非阻礙當 下之事 ,這會促使那些不願做事之人採取行動 。此外 ,它 往往也是一種考驗 。對於某一事件的期待可能會或多或少 地激發人的高尚思想 。舉例而言 ,如果一個人被告知他將 得到一筆意想不到的遺產,那麼他可能會被貪婪所誘惑, 會為有機會享受塵世間的更多快樂而感到興奮 ,會渴望儘 快繼承遺產 ,因而盼著賜予其財富之人早日歸天 。或者反 之 ,這種可能性反而會讓他產生美好的情感和慷慨的想法 。 倘若這個預言未能實現 ,那如何承受這份失望 ,對他而言 也是一個額外的考驗 。無論如何 ,他都會為自己因期盼此 事所生之善心而修積功德 ,或者為其所生之邪念而遭受譴 責。”


871. 上帝知道一切 ,他必然也能知道一個人是否能夠經受 住某次考驗 。既然考驗並不能揭示上帝對此人瞭解之外的 任何事情,那麼考驗又有何必要呢?
“這就等同於問,為何上帝不在一開始就創造出十全 十美之人(參見第 119 問),或者為何人在長大成人之前 必須經歷童年(參見第 379 問)一樣。考驗之目的並不在 於讓上帝瞭解一個人所積之功德——上帝對其價值當然 一清二楚,而是要讓一個人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因為他擁有按自己意願行事的自由 。考驗是讓一個人能在 善與惡之間做出選擇 ,以邪惡的誘惑對其進行試探 ,如能 抵擋住誘惑 ,便可修功積德 。那麼 ,儘管上帝事先已非常 清楚一個人是否能獲得成功 ,但以其公正性 ,上帝是不會 因一個人的未行之舉而懲罰或獎賞他的。”(參見第 258 問)

這一道理同樣適用於世人 。不管一個候選人多有才能 , 也不管我們如何肯定他的成績 ,我們都不會在這個人尚未 參加規定考試,即未對他進行考驗的情況下授予他學位。 同樣 ,法官也只能對確實犯有罪行的被告人定罪 ,而絕不 能以推斷他可能或將會犯下這一罪行為依據來定罪。

我們越是思考預知未來對人的影響,就越能明白上天 何以要將其隱藏之深意 。一件好事的確定性會令人無所作 為 ;而一件壞事的必然性則會令人感到氣餒 。無論是哪種 情況 ,都會讓一個人喪失力量 。這就是為何只能將未來作 為目標 ,而不可向世人揭示未來之原因 ;一個人只能通過 自身努力才能擁有未來 ,但他並不知道自己必須經歷怎樣 的困難才能達成目標 。一個人若能預知其一生中發生的所 有事情 ,便會喪失主動性和自由意志 ,因為他會被無需動 用自身能力也會必然發生的事情牽著鼻子走 。一旦某件事 情的結果得了到保證,人們就再也不會去擔心它了。



8. 人類行為動機的理論概述



872. 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可以歸結如下 :一個人變壞並非 不可避免 ,其行為並非事先註定 ,其所犯罪行也並非命數 的結果 。他可以選擇將自己的一世作為考驗或是贖罪 ,在 這一生中 ,他會由於所處環境或併發狀況而不得不經受犯 罪的誘惑 ,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 ,他始終都能按照自己的 願望自由行事 。因此 ,無論是靈性對於來世及隨之而來的 考驗所做之選擇 ,還是在道成肉身後具有屈從或抵抗其自 願面臨的誘惑之能力 ,無一不是自由意志的展現 。要抵制 這種邪惡傾向 ,教育承擔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為此 ,必須 對人的道德本性進行深刻思考 。只有理解了支配這一道德 本性的法則 ,才有可能對這一本性進行轉變 ,這與通過訓 練提高智力,以及通過生活習慣培養性格是一樣的道理。

當靈性處在脫離物質的遊離狀態時,他會根據自身已 達到的圓滿程度來選擇自己的來世,正如我們之前提到, 這一選擇主要是基於靈性的自由意志 。這種自由並不會因 為靈性的轉世投生而消失:如果靈性屈服於物質的影響, 那麼他就無法通過自己所選擇的考驗 ;為了能讓自己克服 這些困難 ,他可能會尋求上帝和善靈的幫助 。(參見第 337 問)

假如沒有自由意志,一個人在做壞事時將毫無負罪之 感 ,做好事時也毫無善德可言 。作為眾所週知的原則 ,一 個人在世間所受到的譴責或稱讚是與其初衷 ,即意志成正 比的。既然如此,“意志”即可視為“自由”的代名詞。 因此,一個人若並未拋卻自己的理性及在世為人之身份, 視自己與動物無異 ,卻想以自身生理結構為自己的惡行尋 找開脫之辭 ,那麼他肯定會感到困惑不解 。對於惡行是如 此 ,對於善行亦如此 ;只不過在後一種情況下 ,他並不會 以有功而自居 ,絲毫不會認為這與自己的生理結構有任何 關聯 ,事實證明 ,與少數人的武斷觀點不同 ,人類並未放 棄其最輝煌的特權:思想自由。

正如通常所理解的那樣,命運意味著以不可改變的方 式對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進行事先排序 ,無論其重要性如何 。 這種方式會將人變成一個沒有自己意志的機器 。倘若他的 行為總是被命運的力量推翻 ,那他的智慧又有何用武之地 呢?果真如此 ,這種學說就是對所有道德自由的一種否定 , 使人不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也就無所謂善惡之分, 無所謂罪行或美德 。上帝是無上公正的 ,他既不會為一個 人自身無法避免的錯誤去懲罰這個人 ,也不會為一個人名 不符實的美德而去獎賞這個人 。不僅如此 ,這一原理也是 對進化法則的一種否定 ,因為人類會讓自己放任於命運的 虛妄縹緲 ,而不會去試圖提升自我 ,完善自我 ,因為無論 做什麼,他都無法讓事情變得更好或更糟。

儘管如此,命運卻並非一個空洞的字眼。命運既可以 指一個人在世間所擁有的地位 ,也可以指他所承擔的職責 , 是他處於靈性狀態時 ,為自己的來世選擇某種生活方式以 作為一種考驗贖罪或使命而衍生出來的結果 。他將不可 避免地經歷這一世的所有困苦煩擾 ,並具有其與生俱來的 各種傾向——無論善惡好壞 。然而 ,命運也僅限於此 ,因 為一個人是否屈從於這些傾向完全取決於其個人意志 。事 情如何具體發展受制於他通過自身行為所創造的環境 ,而 他的行為則有可能會因靈性所提出的建議而受到影響。 (參見第 459 問)

因此,命運依賴於靈性對於來世的選擇,以及因這一 選擇而引發的一系列事件 。但命運並不一定取決於這些事 件所導致的結果 ,因為人完全可以通過謹慎的行為來改變 事物的發展軌跡 。而且 ,命運也從來不適用於基於道德選 擇而引發的事件

就死亡而言,人只能絕對服從於命運的必然性,因為 他無法改變這一世所註定的命數或死亡方式 ,否則會縮短 其壽限。

普遍的觀點認為,人的所有本能均來源於自身。這種 本能要麼歸結於人的生理結構 ,對此他無需負責 ;要麼源 自於人的本性 ,對此 ,他只需用一句“我生來如此 ,又不 是我的過錯” ,便可為自己找到一個辯解的託辭 。靈性學 說顯然站到了一個更高的道德層面 ,因為它承認了人的自 由意志 。它告訴人們 ,一個人只要犯下了不法行為 ,聽從 了他人的邪惡建議 ,就必須為自己的一切錯誤行徑承擔全 部責任 ,因為人是有能力抵抗這一建議的 ,這顯然比和自 己的本性做鬥爭要容易得多 。因此 ,依據靈性學說的觀點 , 世間沒有不可抗拒的誘惑 :正如一個人聽到他人對自己說 話時的聲音一樣 ,對於引誘自己作惡的冥冥之音 ,他也完 全可以選擇充耳不聞 。他可以通過自己的意志 ,向上帝祈 求必要的力量 ,尋求靈性的幫助來做到這一點 。這正是耶 穌在 《主禱文》中以崇高的請求所宣導的教義 ,他教導我 們向上帝祈禱 :“主啊 ,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但請救我 們脫離兇惡!”

顯然,人類行為動機的理論是從靈性所傳授的所有教 義中誕生的 。需要補充的是 ,除了在道德層面具有崇高意 義之外 ,這一理論還提升了人自身的地位 ,因為它展示了 人可以自由地擺脫困擾自己的靈性 ,正如他能夠自由地擊 退闖入自己住處的入侵者一樣 。人不再是一台受自身意志 之外的其他力量所驅使的機器 ,確切地說 ,他是一個有理 性且能傾聽 、判斷和自由選擇不同建議的個體 。在此之外 , 我們還要補充一點 ,沒有什麼能剝奪人的主動性 ,因為人 只會按自己的意願行事 ,道成肉身的靈性在其物質皮囊下 , 仍保留了其作為靈性時所具有的良好品質和不良品質 。因 此 ,我們所犯錯誤的最主要根源在於我們自身靈性的不圓 滿 ,其尚未具備我們註定應具備的道德優越性 ,儘管如此 , 其仍然擁有自由意志 。之所以賦予人俗世生命 ,是為了讓 其通過一生所經歷的考驗來消除自身的不圓滿 。正是由於 這些不圓滿 ,才會讓一個人變得更加脆弱 ,更容易受到其 他不圓滿靈性的影響 ,而這些不圓滿的靈性會利用各種手 段 ,試圖讓這個人無法順利通過自己所經受的考驗 。如果 能夠在奮鬥中崛起 ,他就能獲得進步 ;如失敗了 ,他將仍 和以前一樣 ,不會更好 ,也不會更糟 :他必須從頭開始經 受考驗 ,而這一次可能會持續很長時間 。一個人的自我越 是完善 ,弱點就越少 ,也越不容易受到引誘其作惡者的影 響。最終,他的道德力量會隨著自身的進化而不斷壯大, 邪惡的靈性也會知趣而退。

人類是由所有道成肉身的靈性組成的,這其中既有善 良之靈 ,也有邪惡之靈 ;作為最不發達的世界之一 ,地球 上的邪惡之靈多於善良之靈 ,這也解釋了為何邪惡頻現的 原因 。為此 ,我們竭盡一切努力 ,讓自己在今世之後再不 要回到這個世界 ,要努力讓自己獲准進入一個更美好和尊 貴的世界 ;在那裡 ,善良擁有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 ,而我 們也會回想起自己猶如被放逐的過客 ,曾在這裡做過短暫 的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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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 《靈性之書》於1857 年首次出版時 ,奴隸制度在許多國家仍然是合法的 ,包括 美國 、俄國 、英屬印度 、荷蘭殖民地 、古巴 、鄂圖曼帝國 、保加利亞 、巴西 、波蘭 、 韓國、埃及、波斯、伊拉克、摩洛哥、中國以及其他國家。在第一版中,關於這一 問題的內容包含於第 419 問和第 420 問。——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