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書目的 本《福音書》之內容可劃分成五大部分:基督的日 常行為;奇蹟;預言;教會用於定義其教義之詞彙;以 及道德教義。如果說前面四個部分尚有爭議,那麼最後 一部分則不容置疑。在這神聖的法則面前,懷疑主義者 也不得不屈服認可。它是所有信仰依賴的共同本源,也 是所有宗教高舉的一面旗幟——無論其所信仰為何,因 為它從來就不是宗教爭執的主題,無處不在的宗教爭端 總是源於教理之爭。此外,爭論之時,各教派往往會從 這些道德教義中引經據典,以為自證,因為大多數人看 重的是玄而費解的神秘面紗,而非需要自省改過的道德 本質。尤其於人類而言,最後一部分內容既是適用於生 活方方面面——無論私密行為或是公開場所——的行為 準則,同時也是依據最嚴格之公正建立起來的所有社會 關係所依循的基本原則。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這些道德 教義是通往幸福安樂的正道,能帶人們窺見來世的模 樣。而這也正是編纂本書的唯一宗旨。
每個人都敬仰《福音書》的道德教義;每個人都稱 道其至高無上,認同其不可或缺。然而,許多人之所以 這樣做,不過是相信他人所言,抑或引用幾句陳詞濫調 的格言警句罷了。鮮有人知其全貌,更鮮有人領悟其要 義並能推斷其後果。這在很大程度上歸結於閱讀《福音 書》的困難,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書中內容仍顯晦澀難 懂。寓言故事的修辭手法以及言語間故意透露出的神秘 主義使得大多數人完全是迫於其良心和責任感才去閱讀 《福音書》,正如他們背誦禱文而不解其含義,因而無 法從中受益。如此一來,這些道德原則與看似毫不相關 的故事交織在一起,支離破碎地散落於文中,極易被人 忽略。人們難以從整體上去領悟這些道德原則的含義, 也難以將這些道德原則作為單獨研究和冥思的物件。
誠然,《福音書》中的道德教義的確附有注釋說 明,然而,在借助現代文學的手法對其進行重新詮釋 時,它們便失去了其樸實無華的初衷,而這正是其吸人 入勝和真實可信的根源。同樣,斷章取義地孤立解讀 《福音書》中的箴言也會削弱其不言而喻的真正要義。 抽離於其所依附的背景環境,摒棄其相關聯的附加資 訊,反而令這些箴言變成了陳詞濫調、老生常談,失去 了自身價值和內在魅力。
為避免此類問題,我們在本書中所收錄之條文,嚴 格來說可以構成一套具有普遍意義的道德準則,其與教 義並無二致。文中各段保留了有助於拓展主題的所有內 容,而僅僅略去了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此外,我們還謹 慎引用了薩西的原版譯文及章節劃分。[a] 這些箴言並非按 照時間順序排列——對於此類著作,這一體例既耗時費 力,亦毫無實益。相反地,我們是按照箴言的性質對其 進行系統分組和分類的,旨在盡可能增強其相互之間的 內在關聯。必要時可通過章節編號的標注與標準分類進 行參考對照。
儘管如此,這些形式上的工作本身而言其實是次要 的。最重要的是要通過解釋那些晦澀難懂的段落,將其 寓意拓展到生活中的不同場景,從而使其變得通俗易 懂、老少皆宜。而我們在嘗試進行這項工作時得到了諸 多善靈的幫助。
無論是《福音書》與《聖經》,還是普通的宗教性 著作,其中的要點大多晦澀難懂,許多甚至由於缺乏解 開其真正含義的鑰匙而顯得有些荒誕可笑。這把鑰匙恰 好藏於靈性主義當中——那些認真研究過靈性主義之人 早已對此確信不疑,以後也定然會有更多人認可這一 點。從古至今,世世代代,靈性主義貫穿始終,無處不 在;其蹤影見諸於各種文字記載,見諸於各派教義信條,還見諸於各大歷史古蹟。正是由於這一原因,倘若 靈性主義能打開人類對於來世的嶄新視野,想必也能對 過去的神秘事件做出同樣生動的解釋。
我們增加了不同國家的靈性借由不同靈媒所傳述的 教義,作為對每條戒律的補充。若這些教義來源單一, 或有可能受到個人或環境的影響,然其起源的多樣性恰 恰可以論證靈性四處傳播其教義的事實,說明在這一方 面並非為某個人獨有的特權。[1]
本書具有普世意義;世人皆可從中找到依循基督道 德準則行事之法。此外,靈性主義者還可從中找到更切 合自身的實踐應用。得益於人類與無形世界之間建立起 的永恆聯繫,《福音書》中的法則——靈性四海傳播之 法則——將不再是一紙空文,其將為世人週知,並不斷 鼓勵人們聽從靈性的忠告,身體力行,付諸實踐。靈性 主義之教義是
來自天國的聲音,在於啟發人類,令其成 為
《福音書》的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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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誠然,針對每一個主題,除了我們引用的通靈案例外,我們還可以提供我們在 其他城市和靈性主義者中心獲得的大量例證;但首先,我們希望避免千篇一律的不 必要的重複,同時考慮案例所涉及的深度和形式,我們也希望將選擇限定在與本書 內容最為貼合的案例,至於本書未能包含的案例,將待日後另行著書出版。關於靈 媒,我們不願指名道姓;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並未主動要求公開身份,故不宜有所 例外。此外,公開靈媒的姓名並不會為靈性主義者的工作增加任何價值;這不過是 一種虛榮心的滿足,而真正的靈媒對於虛榮心並無興趣。他們明白自己扮演的角色 完全是被動的,故通靈這件事本身並不會增加他們個人的功德,而且他們也清楚, 倘若他們將自己的機械舉動過譽為智力行為的話,那就太幼稚了。——作者按。
[a] 亞蘭·卡甸在其著作中一直使用的是勒梅特·德·薩西(Lemaître de Sacy)的 《聖經》傳統法文譯本。針對本書的此次翻譯工作,已根據《聖經》的幾個英文譯 本、法文的《耶路撒冷聖經》、《拉丁文聖經》以及經常採用希臘大楷體的 《聖經》,尤其是《梵蒂岡抄本》等對採用法文原版翻譯的文本進行了比較和對 比。——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