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的有效性 5. 所以我告訴你們:在祈禱中請求,只要相信你們已經得 到它,那麼它就會屬於你們。(《馬可福音》第 11 章第 24 節)
6. 有些人質疑祈禱的有效性,他們的論點基於這樣一 個原則:如果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那麼將它們說出來就多此一舉了。他們進一步補充說,既然宇宙中的萬事 萬物都依循著永恆的律法關聯在一起,那麼人類的欲望 何以能改變上帝的律令。
毫無疑問,對於那些自然法則和永恆不變的律法, 上帝是絕不可能因為個人的反覆無常而隨意改動的;然 而,相信這一點,與相信生活中的一切境遇都逃離不了 宿命的結局,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倘若如此,人類就 只能成為一種沒有自由意志和主動性的被動工具。如果 這種假設成立,一個人但凡受到一點打擊,就別無他 法,只能低頭認輸,不肯奮力拼搏,也不肯努力去規避 危險。上帝賜予人類洞察力和智慧,不是拿來閒置無用 的;上帝賜予人類意志力,也不是讓其不敢求所欲之 物,不敢為所欲之事的。既然人類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 的行為方式,那麼對自己和對他人來說,他們的行為產 生的後果取決於他們做了什麼,或者沒有做什麼。所以 說,他們通過主動的行為,可以讓某些事擺脫宿命的結 局。這並未破壞普遍規律的統一性,正如鐘擺的快慢節 奏並不會破壞這一結構所遵循的運動規律一樣。因此, 在不影響普遍律法永恆性的前提下,上帝可以同意某些 請求,儘管同意與否完全取決於上帝的意志。
7. “在祈禱中請求,那麼它就會屬於你們”,從這句 箴言中我們似乎會得出一個不合邏輯的結論:如果想要 得到,只需提出請求就可以了。指責上天沒有滿足每個 請求是不公正的,因為上天知道怎麼做對我們才是最 好的。這就好比一個睿智的父親會拒絕兒子提出的要求 ——如果這對兒子來說不是最好。人類通常只能看到現世生活;然而,如果苦難有利於他們來世的幸福,上帝 會讓他們受苦,就像外科醫生讓病人接受手術一樣。
如果人們誠心請求,上帝會賜予他們勇氣、耐心和 順從。上帝還會派善良的靈性去幫助他們,讓他們借助 善靈的忠告擺脫困境,從而達到修功積德的目的。正如 這句箴言所說:“自助者天助”,上帝幫助那些自己幫 助自己之人,而非那些不借助自身能力而指望外界幫助 之人。只不過,人們往往寧願企盼奇蹟的幫助,也不想 去做任何事情。(參見第二十五章第 1 節)
8. 讓我們打個比方:一個人在沙漠中迷了路,饑渴難 耐。他覺得頭暈眼花,倒在了地上。他祈求並等待上帝 來幫助他;但是沒有一個天使來給他送喝的東西。與此 同時,有一個善良的靈性給了他一個
暗示:站起來,沿 著前面的路一直走下去。隨後,這個人打起精神,站了 起來,靠著純粹的機械運動,歪歪倒倒地往前走。在登 上一個坡頂後,他看到不遠處有一條小溪。這時,他一 下子重新恢復了勇氣。如果他有信仰,他會說:“感謝 您,我的上帝!感謝您激勵我的意志,賜予我力量!” 如果他沒有信仰,他會說:“真是
心想事成啊!
幸好我走的是右邊這條路,而不是左邊那條路。有時候,運氣 的確很管用!
真慶倖自己當初沒有喪失勇氣,沒有放 棄!”
然而,你可能會問,為何善良的靈性沒有對他明說 “沿著這條路走,你最後一定會找到你想要之物”呢? 靈性為何不現身給他帶路,在他虛弱無力之時扶他一把 呢?這樣,他就會相信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的結果。首 先,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一個人必須自力更生,必須充分利用自己的力量。其次,通過這種 不確定性,上帝要檢驗這個人對於神聖意志是否信任與 順服。假設此人是個孩子,不小心摔倒了,如果看到有 人在身邊,他肯定會大喊大叫,希望有人把他扶起來; 可若是沒有看見任何人,他就會努力自己站起來。
如果陪伴托比特的天使對他說“上帝派我來給你帶 路,保護你不受任何傷害”,托比特是沒有任何功德可 言的。托比特相信天使一直陪伴著自己,甚至於根本沒 有費心去想這件事;這就是為何天使只在托比特返回時 才現身的原因。[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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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引用於托比特所杜撰的《托比特書》。——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