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的現世因由 4. 人生的沉浮變遷大致可分為兩種,或者說,歸結於 兩類截然不同的起因,這兩類起因非常關鍵,需要加以 區分:一是現世因由;二是其他因由。
在探究世間不幸的根源時,人們往往會發現這是本 人性格和行為所導致的自然結果。
有多少人不是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弄得一敗塗地?有 多少人不是由於自己的輕率、傲慢和野心而連累受害 者?
有多少人不是由於缺乏紀律、缺乏毅力、行為不當 或貪得無厭而毀掉自己?
有多少不幸的婚姻不是由於個人的一己私利或虛榮 之心,夫妻間從未真心以待導致的?
有多少爭論分歧與大吵大鬧是不能通過自我克制和 情緒控制來避免的?
有多少疾病和衰弱不是由於各種放縱和荒淫無度引 發的?
有多少父母對自己孩子感到不滿不是緣於他們未能 從一開始就糾正孩子的不良傾向而自作自受?他們或是 出於軟弱,或是出於冷漠,任由傲慢、自私和愚蠢的虛 榮心在孩子身上生根發芽,繼而令其內心枯萎凋零。到 後來,他們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終因發現孩子缺乏對 自己的尊重和感激而深感驚訝和痛苦。
那些因生活的滄桑和失望而感到傷心之人,真該好 好冷靜地審視一下自己的良心,一步一步地去追溯那些 折磨自己的不幸的根源,看自己會不會說:“如果我當 初這樣做或者不那麼做,就不會陷入如今的困境了”。
那除了埋怨自己,他們還能責怪誰呢?可以說,一 個人所經歷的不幸大多是其本人一手造成。但人們並不 肯承認這一事實,相反地,他們發現,與其承認自己的 厄運和不幸皆源於自己的粗心,不如怨天恨地,指責命 運,畢竟後者要簡單容易得多,也顧及自己面子得多。
在人生的沉浮變遷中,這種性質的不幸無疑具有極 大的偶發性,人類只有通過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和智力 水準,才能避免這種不幸。
5. 人類的律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對不義之舉進行限定並 加以懲戒;所以,被判刑之人可謂承擔了自身所作所為 的後果。不過,這些律法既沒有、也不可能涵蓋所有惡 行;它所涉及的主要是危害社會的罪狀,而非傷害自己 的過錯。然上帝唯望眾生進步,故而從不輕饒任何滅德 立違的行為。任何不義之舉,哪怕是最小的過錯,或任 何違反神聖律法的行為都會造成嚴重而不可避免的後 果,讓人生出追悔莫及之心。因此,無論事大事小,人 只要犯了罪,就一定會受到懲罰。因罪受苦,這是對世 人所犯錯誤的警告。這旨在讓他們吸取經驗教訓,懂得 知善辨惡,懂得完善自我,以免自釀苦果,日後自作自 受;否則,他們將缺乏改過自新的動力,以為自己不會 受到懲罰,從而不求進步,也因此遲遲得不到未來的幸 福。
只不過,有的時候,這種經驗教訓非要等到人生已 年華虛度,滄桑遍歷,力氣耗盡,再無機會改邪歸正之 際才姍姍來遲。然後,此人方歎:“早知如此,何必當 初!多少過錯,本可避免!
若能重新來過,我定當另行 其事。可如今,已時日無多!”好比一個懶散拖遝的工 人說“我虛度了一天”,他只能感歎“我虛度了一 生!”儘管如此,當第二天太陽升起,新的一天開始, 工人仍有機會彌補自己失去的時間;同樣,待死亡之夜 過去,太陽照亮新生,前世之事仍可鑒,來世之日亦可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