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禱告 3. 當所有的人們聽耶穌講話的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們 說:“提防那些律法師。他們喜歡穿著長袍到處招搖,他們喜 歡在集市上受人畢恭畢敬地問候;他們喜歡在猶太會堂裡坐高 位,在宴席上坐首位;
他們騙取寡婦的房屋,表演長篇的禱 告,這些人將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路加福音》第 20章第 45 節至第 47 節;《馬克福音》第 12 章第 38 節至第 40 節;《馬太福音》第 23 章第 14 節)
4. 耶穌還說:不要讓任何人為你的禱告付錢;不可效 仿律法師,他們“表演長篇的禱告,騙取寡婦的房 屋”,即擄掠他們的財富。禱告是一種仁慈之舉,也是 心之所向;為別人向上帝禱告而得到報酬,等於讓自己 成為一個有償的中間人。在此情況下,禱告變成了一種 形式,其長短與報酬成比例。如此一來,便存在兩種情 況:上帝要麼按字數的多少來決定賜福的多寡,要麼反 其道而行之。若要求長篇大論的,那些因為付不起錢而 只能禱告寥寥數語或無法禱告之人將待如何?這是缺乏 仁慈的表現。若一字足矣,則多言無益。那又為何要讓 他們付錢呢?這是對信任的濫用。
上帝從不出賣他所賜予的福利。那麼,如果一個人 連福利的分配者都不是,也不能保證有求必應,又憑什 麼為了一個可能得不到回應的請求而要求報酬呢?上帝 絕不可能讓需要神聖仁慈的寬厚、良善或公正之舉建立 在金錢的基礎之上;否則,結果就會變成,如果誰沒有 支付這筆錢,或者錢不夠,誰就會被剝奪上帝的寬厚、 良善或公正。理性、常識和邏輯表明,作為絕對完美的 上帝,不可能賦予任何一個不完美之人以神聖公正作為 交換條件的權利。上帝的公正猶如太陽,它普照著世間 眾生,不分富貴貧賤。如果說出賣一個世俗統治者的恩 惠都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那麼出賣宇宙統治者的 恩惠是否就更合法呢?
有償的禱告還有一個缺點:那些購買禱告之人常常 認為自己不需要禱告,因為他們已經給過錢了。我們知道,靈性會為那些對其感興趣之人擁有的思想熱情感 動,可如果有人花錢請其他人來為他們禱告,這會有怎 樣的熱情呢?一個人將禱告任務委託給其他人,其他人 又輾轉委託其他人,如此種種,這樣的其他人有何熱情 可言?這難道不會讓禱告者的禱告變得越來越不值錢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