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與被稱為“上帝的審判”這種古老的習俗一樣, 決鬥也是至今仍在社會上盛行的野蠻制度之一。當你看 到兩個對手為了解決彼此之間的紛爭,要麼浸入滾燙的 沸水,要麼用燒紅的烙鐵燙人,誰能忍,誰就是正義的 一方,對此你會說什麼?你肯定會認為這種習俗是如此 荒唐可笑。可決鬥與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熟 練的決鬥者而言,這就等於是蓄意謀殺,因為他確信自 己能一擊即勝。至於其對手而言,由於軟弱和無能,則 幾乎是必死無疑,所以這無異於最冷酷無情的自殺。據 我所知,人們常常會以同等犯罪的機會來避免決鬥這種選擇;可這與中世紀所謂“上帝的判斷”又有何兩樣? 然而,在那個時代,人們的罪惡感可謂微乎其微;“上 帝的判斷”這一名稱意味著某種信仰,雖然很天真,但 至少相信上帝的公正不會讓無辜之人受死,儘管如此, 決鬥的勝負往往取決於蠻力,所以通常死的是被冒犯的 一方。
哦,什麼時候愚蠢的自負、可笑的虛榮和瘋狂的驕 傲才會被基督教的仁慈以及基督所證明和要求的仁愛與 謙卑取代?只有到那時,那些依然支配著人類的可怕偏 見才會真正消失,這些偏見連法律也無力制止,因為它 並不足以做到立善防惡;人人都必須有一顆向善畏惡之 心。(守護靈性,波爾多,1861 年)